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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住建局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6-30 15:51     


石鼓区住建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部门职责及内设机构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情况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名词解释

、公开套表

 

 

  

一、部门职责及内设机构

1、职能职责

(一)区住建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件。组织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建议和提案。

(二)拟定辖区有关住建工作的基本战略方案、规划和工作计划,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辖区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督查、考核、指导工作;负责辖区背街小巷的道路临时占用和临时挖掘的审批和发证;承担石鼓区背街小巷防涝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参与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改厕、污水处理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对象审核、信息录入、舆论宣传、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衔接补助资金拨付。

(五)组织、管理辖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对棚户区改造政策进行宣传指导。负责辖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计划编制、项目申报和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监管工作。

(六)负责编制辖区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负责对辖区内申请租赁公共住房对象的资格审查、审批。适时组织进行实物配租,并做好实物配租后的动态管理工作。

(七)承担管理和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以区政府为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及征收成本核评工作;负责组织对辖区对辖区房屋征收实物量的核定;负责对辖区房屋征收中心征收与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

(八)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指导、监管工作,具体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管物业承接查验活动;指导街道履行物业管理监管职责,依法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信访事项;完成省、市交办有关物业管理的工作任务,参与国家级、省市级物业管理的考评工作;负责撤销辖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决定和有失公平的管理规约。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 1个行政单位、2个二级机构及7个内设股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局本级;二级机构具体为国家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和住房服务保障中心;内设科室具体为办公室、建设工程股市政工程股、村镇股、物业管理办公室建筑安全管理股、财务室7个股室。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局本级及国家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和住房服务保障中心直属事业单位。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27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72.4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88.17万元,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拨入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工程款。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27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1272.4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88.17万元,主要是因为需要支付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工程款。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2.4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①基本支出227.4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2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8.19万元(其中办公费9万元,印刷费4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3.69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299万元,工会经费7万元,劳务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01万元)。

②项目支出1045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实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45万元,老旧小区专项经费100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0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19万元,同口径比2019年预算减少14.71万元,下降28%。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2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下降0.101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削减不合理的开支。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石鼓区住建局整体支出1272.4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涉及项目支出1045万元,其中: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工作经费1000万元,物业管理工作经费10万元,危房改造项目工作经费5万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项目工作经费10万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棚改工作经费2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公开套表

石鼓区住建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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