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石鼓区住建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区住建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件。组织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建议和提案。
2、拟定辖区有关住建工作的基本战略方案、规划和工作计划,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督查、考核、指导工作;负责辖区背街小巷的道路临时占用和临时挖掘的审批和发证;承担石鼓区背街小巷防涝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参与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改厕、污水处理等相关工作。
4、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对象审核、信息录入、舆论宣传、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衔接补助资金拨付。
5、组织、管理辖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对棚户区改造政策进行宣传指导。负责辖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计划编制、项目申报和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监管工作。
6、负责编制辖区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负责对辖区内申请租赁公共住房对象的资格审查、审批。适时组织进行实物配租,并做好实物配租后的动态管理工作。
7、承担管理和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以区政府为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及征收成本核评工作;负责组织对辖区对辖区房屋征收实物量的核定;负责对辖区房屋征收中心征收与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
8、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指导、监管工作,具体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管物业承接查验活动;指导街道履行物业管理监管职责,依法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信访事项;完成省、市交办有关物业管理的工作任务,参与国家级、省市级物业管理的考评工作;负责撤销辖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决定和有失公平的管理规约。
9、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2022年本部门由 1个行政单位、2个二级机构及7个内设股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局本级;二级机构具体为国家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和住房服务保障中心;内设科室具体为办公室、建设工程股、市政工程股、村镇股、物业管理办公室、建筑安全管理股、财务室共7个股室。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石鼓区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2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2.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7.19万元,主要是我单位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2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222.77万元,公共安全 0万元,教育 0 万元,科学技术 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7.19 万元,主要是我单位缩减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2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77万元,占100 %;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 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22.7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31.3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7万元,下降6.19%,主要是节约开支,缩减人员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一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 万元,拟召开 0会议,人数 0 人;培训费预算 0万元,拟开展 0 培训,人数 0人;拟举办 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22.7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2022年石鼓区住建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2年住建局绩效目标表(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