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区住建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件。组织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建议和提案。
2、拟定辖区有关住建工作的基本战略方案、规划和工作计划,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督查、考核、指导工作;负责辖区背街小巷的道路临时占用和临时挖掘的审批和发证;承担石鼓区背街小巷防涝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参与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改厕、污水处理等相关工作。
4、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对象审核、信息录入、舆论宣传、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衔接补助资金拨付。
5、组织、管理辖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对棚户区改造政策进行宣传指导。负责辖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计划编制、项目申报和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监管工作。
6、负责编制辖区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负责对辖区内申请租赁公共住房对象的资格审查、审批。适时组织进行实物配租,并做好实物配租后的动态管理工作。
7、承担管理和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以区政府为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及征收成本核评工作;负责组织对辖区对辖区房屋征收实物量的核定;负责对辖区房屋征收中心征收与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
8、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指导、监管工作,具体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管物业承接查验活动;指导街道履行物业管理监管职责,依法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信访事项;完成省、市交办有关物业管理的工作任务,参与国家级、省市级物业管理的考评工作;负责撤销辖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决定和有失公平的管理规约。
9、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2022年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2个二级机构及7个内设股室组成。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建设工程股、市政工程股、村镇股、物业管理办公室、建筑安全管理股、财务室共7个股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石鼓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和住房服务保障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即本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6、17、18、19表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2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7.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5.0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27.8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0.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9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5.0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工作人员工资较去年标准提高,且将2023年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27.84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8万元,占8.57%;卫生健康支出16.66万元,占5.08 %;城乡社区支出260.12万元,占79.34%;住房保障支出22.98万元,占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27.8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包括业务工作经费支出、运行维护经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47.0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66万元,增加49.95%,主要是由于本部门实有在职在编人员减少,聘请2名临聘人员,增加财政供养人员经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压缩机关运转经费支出规模。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度持平,主要是由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压缩机关运转经费支出规模。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 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45
万元,拟召开2次会议,人数约100人次,内容为全区公租房分配培训会议、自建房安全鉴定培训等;培训费预算2.5万元,拟开展1 次培训,人数50人,内容为全站职工干部学习和再继续教育及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2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2023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部门名称 | 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年度预算申请 (万元) | 资金总额:327.84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327.84 政府性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资金: | 其中:基本支出:327.84 项目支出: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区住建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主要负责承担辖区内背街小巷基础设施、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督查的建设及修护、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管、工程设计图纸审查、城建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及建设领域各项重点工程建设监管、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指导、监管工作。 | ||
整体绩效目标 | 目标1:完善基础设施,服务城区发展。 目标2:完善旧城功能,提升城区品质。 目标3:保障人员薪资待遇,维持单位日常运转 | ||
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指标1:信息公开性:在有关网站按时完整公开预决算信息,年度绩效目标,上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指标2:保障20名在职人员正常办公、生活,保障组织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指标3:计划安排327.84万元财政资金。 | |
效益指标 | 目标1:年度考核目标:优秀 目标2: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目标3:强力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目标4::优化城市功能,优化城区整体景观效果,全面提高现代化城市品质 | ||
主管部门预审意见 | 审核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区财政相关支出管理股室初审意见 | 审核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 |
区财政预算股复核意见 | 审核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 ||
区财政绩效管理股审定意见 | 审核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
填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