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件。组织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建议和提案。
(二)拟定辖区有关住建工作的基本战略方案、规划和工作计划,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辖区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督查考核、指导工作;负责辖区背街小巷的道路临时占用和临时挖掘的审批和发证;承担石鼓区背街小巷防涝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参与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改厕、污水处理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对象审核、信息录入、舆论宣传、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衔接补助资金拨付。
(五)组织管理辖区城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对棚户区改造政策进行宣传指导。负责辖区棚户区改造的计划编制、项目申报和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监管工作。
(六)负责编制辖区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负责对辖区内申请租赁公共住房对象的资格审查、审批。适时组织进行实物配租,并做好实物配租后的动态管理工作。
(七)承担管理和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指导、监管工作,具体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管物业承接查验活动;指导街道履行物业管理监管职责,依法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信访事项;完成省、市交办有关物业管理的工作任务。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的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数27人,实有人数20人。内设股室9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建设工程股、市政工程股、村镇股、物业管理办公室、建筑安全管理股、财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本级;2、区住房保障和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3、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9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8845.73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7936.6万元,减少66.81%。主要是因为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华耀二小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投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8845.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95.47万元,占67.3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150.26万元,占32.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884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16万元,占2.17%;项目支出18437.57万元,占97.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69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95.47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540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4086.86万元,减少77.64%。主要是因为我区因为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华耀二小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投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9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16万元,项目支出6887.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47%。与上一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986.53万元,减少81.43%。主要是因为我区因为我区棚改支出减少,华耀二小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投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95.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28万元,占1;公共安全事务支出60万元,占0.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4万元,占0.30%;卫生健康支出41.86万元,占0.57%;节能环保支出21.10万元,占0.29%;城乡社区支出3585.64万元,占49.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8.29万元,占2.44%;住房保障支出3313.56万元,占45.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2.7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29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42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机关维修专项经费(全区财政)城建档案馆建设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20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项目前期经费(全区财政)朝阳进步棚改一期项目初步设计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税收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我单位全区财政(2021年)上半年争资奖励。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1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遗留办专项经费(全区财政)。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1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禁毒专项经费(全区财政)城投污水管清理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2万元,支出决算为2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职人员年末数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区卫健部门发放单位退休人员年度独生子女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62万元,支出决算为22.14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是因为财政下达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全区财政)医保收拨限额。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9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是因为财政下达年度医保铺底资金。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0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下达2020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第一批补助资金。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第一批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补助资金。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9.55万元,支出决算为33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工资增加及相关福利费用增加,以及鑫华建筑公司改制经费2021-2022年退养金发放。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0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下达财权事权改革新增事权专项经费(全区财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40.32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补下达项目建设资金。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9.81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补下达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资金。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29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补下达第一批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13.50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中央、省级、市级下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1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级下达的廉租房租赁补贴。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5.11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加。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7.40万元,支出决算为2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福利增加,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8.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0.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3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47.59万元,占基本支出11.66%,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比例因“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比例因“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比例因“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车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5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4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区城投公司的拍地款。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59万元,比上一年决算数减少59.23万元,减少55.45%。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厉行节约。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度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0场培训,开支会议费0万元,举办0次会议;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比例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比例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比例因货物支出金额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比例因工程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比例因服务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187.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28%。组织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5.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能及时对财政资金进行有效使用,满意度高达98%。
组织对住建局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7.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对资金使用性质合理规范,不存在挪用资金等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87.88万元,执行数为1187.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正确使用项目管理经费;二是保障基本行政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资金监管;二是合理缩减开支。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合理规范使用资金,并在群众中得到了较高的满意度。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