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预算法和中央、省预算管理改革有关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实现“财政收入保增长、财政支出保民生、财政改革保利益、财政运转保高效”的奋斗目标,努力增收节支,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一)2016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指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88.05亿元,增长10%。其中地方收入安排214.11亿元,增长10%;上划中央收入安排55.36亿元,增长10.07%;上划省收入安排18.58亿元,增长9.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57.81亿元(不含上级专项追加支出),同口径比上年增长7%。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4.13亿元,增长10%。其中地方收入安排71.25亿元,增长10%;上划中央收入安排25.13亿元,增长9.78%;上划省收入安排7.75亿元,增长10.68%。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9.58亿元(不含上级专项追加支出),同口径比上年增长7%。
政府性基金预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1.48亿元,支出安排101.48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00万元,支出安排50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8.01亿元,支出安排17.86亿元。
(二)关于2016年财政收入预算安排说明。从宏观经济形势来看,当前形势依然十分复杂,企稳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后续还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由于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等政策,加上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持续下降,财政收入征管形势比较严峻。全省和省本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收入增幅预期在8%左右,考虑到稳增长、促发展的需要,建议全市、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收入增幅均安排10%,比全省预期增幅高2个百分点。
(三)2016年市本级预算支出安排主要特点。支出安排突出了“两保两促”的特点,即保工资、保民生、促发展、促规范。
1.保工资。一是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提标和增加离退休费政策落实,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和增长机制。二是将全额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纳入预算安排。三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和公务用车改革资金保障。四是对涉及个人的绩效考核奖、奖励工资、医疗保险、医保铺底等经费全部按政策列入单位预算。
2.保民生。一是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安排教育经费10.07亿元,占市本级支出的11.2%。二是加大社保医疗投入。安排23.7亿元,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上级政策要求配套的资金全部足额安排,不留缺口。三是安排社区经费2800万元,用于社区公共服务和惠民工程。四是预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3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给予奖励。
3.促发展。一是安排工业发展资金2.05亿元,比上年增加9500万元,落实企业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技改,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发展。二是安排“三农”发展资金1.72亿元,比上年增加2445万元,重点用于农业公共服务、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和精准扶贫。三是安排科技专项经费6250万元,比上年增加1500万元,支持企业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四是安排城市建设维护经费5.3亿元,比上年增加8000万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提质改造。
4.促规范。一是实施综合预算。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反映,统筹各项资金来源,合理安排支出。二是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范围,加强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单位除零余额账户外,无特殊原因不得设立其他账户。三是增强单位绩效意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推行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