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五一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阳冰(办事处主任)
办公地址:衡阳市石鼓区旭升小学北门旁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421005
联系方式:0734-8525343
五一街道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抓好本区域党组织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两个责任”,坚持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社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弘扬时代新风,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二)统筹区域发展。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承担优化发展环境、采集企业信息、服务商贸企业、推进项目建设等工作。
(三)实施公共管理。负责辖区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人口管理等工作。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完善党工委领导、办事处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四)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在区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广大群众食品药品工作,承担区域内防汛抗旱、疫病防控以及其他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防御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五)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和退役军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政务服务方式,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完善街道、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平台,提高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水平,提升群众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一街道设下列党政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会务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和重要会议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值班值守、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接待服务、信息综合、统计、督查考核、后勤管理、党史区志、机构编制等工作,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负责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统筹巡视巡察工作,负责协调各职能机构工作和无责任主体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牵头组织、指导督促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村(社区)党组织阵地建设。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指导监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督促落实以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
负责加强党对宣传思想文化、扫黄打非、意识形态、网信、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社会工作的领导,做好文明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志愿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绩效考核、老干部、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两企三新”等社会工作,推动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有机衔接。负责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按权限受理和办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负责“12345热线”工单办理。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等职责。负责产业发展、商贸流通、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工作负责公共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科技科普、文化、旅游、体育、金融、工信、商务、防范非法集资、供销、综合统计、工程招投标、财政投资项目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工作。负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做好重点项目实施后的征地拆迁安置政策落实和工作实施,加强重点项目日常管理,配合参与重点项目融资合作等相关服务性工作。承担市场监管的配合协调工作。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平安法治、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做好信访维稳、治安联防、群防群治、禁毒、扫黑除恶反邪教、反电诈、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等工作。负责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调度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建筑安全、校园安全、景区安全、食品安全、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各种自然灾害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对预案的制定、执行。
五一街道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科级)。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民生服务保障和社会事务管理等职责;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慈善、老龄、殡葬、养老幼托、重点人群(未成年人、残疾人、孤困儿童)权益保障等公益性事务性民生工作。负责教育、卫生健康、红十字会等相关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资、劳动监察、医疗保障等工作。承担辖区内便民服务工作,负责街道便民服务场所的日常运转管理,负责对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的指导、管理与监督。负责推进数据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二)生态事务中心。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查处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利用、城乡规划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节能保护与开发利用,协调水、气、土等方面的综合防治工作,建设“两型”社会。
(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方针,政策。负责监督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负责指导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负责动物防疫及检疫、林业、水利、移民安置等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为辖区退役军人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及时开展走访慰问等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配合武装部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行使区人民政府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承接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日常巡查、综合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日常工作,协同配合县级专业执法和部门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