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对2018年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专项自查整改小组
成立以办主任廖明明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唐柏生为副组长,办财务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公用经费专项自查整改小组。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
2018年,我办没有出国(境)学习考察的情况,未产生公款支付出国(境)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使用
严格执行规范区委区政府公车改革规定,已经将车交于区政府统一管理。
四、公务接待经费使用
我办严格执行 “三公经费”标准支出接待费用。所有经费支出必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并由分管财务副主任和主任亲自审核签字方能支出。未出现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购买礼品、公款买单私人支出费用和违规公款出国行为。按照要求,我办尽量减少会议召开次数及时间,合理安排会议,缩减会议费用。
五、其他方面
按照区纪委、区监察、区财政、区审计要求,贯彻落实惠民政策,办事公开、公正,无违规操作、谋取私利,拖欠,挪用的现象;没有公车私用的情况;没有私自设立“小金库”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