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66.46 万元,比 2016 年增加236.86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以及办公场所维修等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6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 1647.88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1647.88 平方米,业务用房 0 平方米,其他用房 0 平方米。共有车辆0 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台,一般公务用车 0 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台、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设备 0 台(套),其中:单价 0 万元以上设备 台(套)。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对2017 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和专项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其中,自评项目 0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0 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总额的 0 %。
2、绩效自评价结果
我单位自评项目 0 个,项目全年预算数合计 0 万元。执行数合计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绩效自评价平均得分 分。
五、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的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支出的拨款。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用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班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费用。
十、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招待、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一、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