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国征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石鼓区国征中心,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和管理。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石鼓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为石鼓区住建局下属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人数20人,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15人,退休2人)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国征中心2017年度年初结余22.45万元,收入总额114.28万元,2016年收入总额为96.52万元,由于单位人员及业务增加,总收入较上年增加18.41%。2017年支出总额126.03万元,2016年支出总额88.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43.06%。年末结转和结余10.7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国征中心2017年度收入总额114.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28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征中心2017年度支出总额12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征中心2017年度年初结余22.45万元,收入总额114.28万元,支出总额126.0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国征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征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59万元,公用经费17.4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的说明
国征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4万元,比2016年增加2.22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人员变动大,业务繁多,工作加班频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17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5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20平方米。共有车辆 0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台,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其中:单价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和专项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其中,自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总额的 0%。
2、绩效自评价结果
我单位自评项目1个,项目全年预算数合计 0万元。执行数合计 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绩效自评价平均得分100分。
(五)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的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支出的拨款。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用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班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费用。
10、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招待、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1、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