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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区委办      发布时间:2018-07-09 10:11     

 

区委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石鼓区区委办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201712月,共有财政全额拨款人员27(其中在职18人、退休9)。主要职能有

负责区委各类公文规范化管理,对以区委或区委办名义发布的公文进行审核把关,统筹对上或对下公文传递与管理。

负责区委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委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贯彻落实区委及区委领导同志重大决策,督促检查区委各部门和各乡街对区委决定事项及区委领导同志的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委领导同志报告。

负责区委系统值班工作,上传下达,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委领导同志指示。

(五)负责全区保密工作。

(六)负责全区机要文电等事项。

七)承办区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办内设机构包括区委政研室、区委机要局、区委督查室、区委值班室、区委保密局,本次决算单位是中国共产党衡阳市石鼓区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区委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委办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衡阳市石鼓区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总额为372.58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156.91万元;2017年度支出总额362.58万元,较2016年减少136.98万元,收支规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关于区委办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衡阳市石鼓区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总额为372.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5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关于区委办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衡阳市石鼓区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总额36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关于区委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衡阳市石鼓区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372.5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362.58万元。

五、关于区委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衡阳市石鼓区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关于区委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衡阳市石鼓区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2.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8.45万元,公用经费154.13万元。

七、关于区委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衡阳市石鼓区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为0元,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没有保留公务用车,公车统一归属机关事务中心管理,相关维护费用也就不存在;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
八、关于区委办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区委办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衡阳市石鼓区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126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58.07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区委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机要局机房设备)支出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12月,区委办共有车辆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台,区委办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没有管理公务用车等资产,公车统一归属区机关事务中心管理。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根据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和专项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其中,自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总额的0 %

2、绩效自评价结果

我单位自评项目0个,项目全年预算数合计0万元。执行数合计0万元,完成预算的0%,绩效自评价平均得分 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17年决算公开套表--区委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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