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会同相关部门规范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并组织对其流程进行优化。
2、负责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村务公开的指导、协调、服务、监督和考核。
3、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制定各项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组织区级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负责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进行监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组织开展并联审批督促检查。
5、指导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开展规范、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组织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组织对进驻窗口的党员开展组织活动;参与区级部门对其行政审批股负责人的任免。
6、负责管理电子政务大厅,完善全区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组织实施网上审批,对区级所有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并提供查询。
7、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
8、指导乡、街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9、负责为区级重大投资项目提供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全程代办和跟踪服务,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行政审批信息查询,对投资项目办理提供跟踪服务。
10、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政务大厅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1、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务服务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综合股、审批管理指导股、监督协调股、纪检组。核定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额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1名。
三、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单位预算收入65.0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经费拨款65.0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8年单位支出预算6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4万元。
2018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0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区本级年初预算数52.07万元,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07万元(基本工资16.6万元,津贴补贴12.13万元,职业年金2.4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6.01万元,医保2.49万元,住房公积3.44万元);一般商服务支出9万元(办公费2.75万元,印刷费0.85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0.3万元,维修费0.2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0.65万元,委托业务费0.36万元,工会经费0.85万元,其它交通费1.3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65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8年区本级年初预算数13万元,是指窗口人员补助及形象建设经费、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专项经费项目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万元,同口径比2017年预算减少1.5万元,减幅14.28%,原因是调离一个人。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0.3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节约开支。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单位共有固定资金0.95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及办公家俱。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5、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套表-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