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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人大2018年度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公开

来源: 石鼓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8-02-01 17:26     

石鼓区人大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石鼓区人大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区人大办公室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以区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它会议的准备工作及会议期间的有关服务工作,会同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做好参加全市人大会议的区代表团的有关服务工作。

 

(二)内务司工委组织有关部门对国家有关法律、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讨论,并上报修改意见;初步审议区“一府两院”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工作报告,草拟相应的决议;初步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交付有关法制建设工作的议案和质询案,并提出审议报告。

 

(三)财经预算工委,预算工委初步审议区人民政府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有关财政方面的工作报告,草拟相应的审查报告和决议;初步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有关财政经济农业方面的议案和质询案,并提出审议报告。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日常反映的有关财政经济农业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并向主任会议汇报。

 

(四)教科文卫工委对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教科文卫方面工作汇报时,提出的重要审议意见,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区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并将督办情况向主任会议汇报;对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区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提出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日常反映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并向主任会议汇报。对有关重要建议,交有关机关办理并回复。

 

(五)城建环保与农业农村工委对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区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提出的有关城建环保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日常反映的有关城建环保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并向主任会议汇报。对有关重要建议,交有关机关办理并回复。

 

(六)选举联络工委:归口联系管理省、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工作以及联系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有关选举任免联络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区政府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乡级人大开展代表评议工作。

 

(七)法制工委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立法调研论证、起草、审议、协调、修改、废止、评估等具体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编制工作;督促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实施。

(八)研究室负责人大制度研究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理论的调查研究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大内设8个内设机构。

2、机构设置

石鼓区人大内设办公室、内务司工委财经预算工委城建环保工委教科文卫工委选举联络工委、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维权部等8个。)

心、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为独立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预算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石鼓区人大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0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4.5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0.49万元,主要是因为减少开支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0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4.5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0.49万元,主要是因为节约开支,厉行节约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4.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5.5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支出等。其中:工委专项经费、人大代表服务中心经费、会议费、法制建设经费,预算联网监督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9)万元,同口径比2017年预算增加(12.8)万元,上升(18.8%原因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增多。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6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6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3.0368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开支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石鼓区人大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台,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5、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0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55万元,项目支出199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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