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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公开

来源: 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8-02-01 16:23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文化、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教育、文化、体育工作政策要求,结合本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定全区教育、文化、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并协调实施。

3、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及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力量办小学、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4、组织指导全区教育、文化、体育的各项改革,拟定教育教学方法改革的实施办法,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强化教育教学管理。

5、主管全区教师工作。制定全区师资建设发展规划、教职工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中、小、幼教师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教师管理、招聘、调配和职称评聘工作。

6、组织和指导全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及教改教研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

7、管理成人高校、成人中专的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的自学考试工作。

8、协调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9、管理全区勤工俭学工作、教育技术装备、体育设施器材装备和图书建设工作。

10、指导全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和全区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全区直属学校和学区、教育办的纪检、监察、审计等各项工作。

11、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

12、管理全区文化市场,拟定全区文化市场的市场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区文化市场年审管理工作。

13、拟定本区出版物市场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图书、报刊、电子、音像等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拟定出版物“扫黄”、“打非”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集中行动和案件的查处。

14、组织国内、省内、市内体育竞赛,制定全区性体育竞赛制度和计划,指导全区性体育竞赛工作。

15、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文化、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文化、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规定,完善经费的管理制度。

16、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日常管理工作。

17、负责全区教育、文化、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18、负责全区文物管理和保护、利用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的创建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2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区教文体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下属16法人单位学校2017年12月,区教育系统共有财政全额拨款人员1532人(其中在职954人、离休3人、退休575人)。    

二、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全年收入预算总计14899.2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4774.26万元(经费拨款10674.26万元、非税收入拨款200万元、上级专项拨款3900万元)、基金预算拨款125万元。  

(二)支出预算

全年支出预算总计1489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2.7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798.0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65.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9.27万元)、项目支出4136.49万元。

2018年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774.26万元,2017年14522.87增加,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基本工资调标增加。具体安排如下:

 (一 )基本支出(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区本级年初预算数10762.78万元,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其中办公费207.3万元,印刷费83.47万元,水费29.82万元,电费59.19万元,邮电费5.25万元,物业管理费7.01万元,差旅费14.39万元,维修费47.01万元,租赁费2.52万元,会议费8.23万元,培训费117.83万元,公务接待费27.61万元,专用材料费35.83万元,劳务费46.12万元,委托业务费0.33万元,工会经费222.2万元,福利费22.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6.85万元,合计1165.46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4136.49万元,是指为完成特定的教育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校舍的改扩建,大型修缮,大型教学通用及专用设备的购置等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为3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9万元公务接待费27.61万元。“三公”经费同比去年预算略有降低。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945.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51.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633.6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60.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14656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33,540.00平方米,业务用房11,187.70平方米,其他用房1840.3平方米。共有车辆3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台,一般公务用车 3  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台、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设备  0 台(套),其中:单价  10  万元以上设备  3  台(套)。

(六)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0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重点绩效评价为0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

(九)、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的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支出的拨款。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用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班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费用。

十、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招待、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一、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附:2018年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公开套表-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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