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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社保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来源: 石鼓区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18-02-01 15:43     

  石鼓区社保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衡阳市石鼓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原名:石鼓区社会保险局)是副科级全额拨款单位,为石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一工作部门,下设办公室、企业养老业务室、机关事业养老业务室、财务室和办事大厅5个职能工作室。至2017年12月,单位编制人数8人,(其中在职7人、退休1人),外聘工作人员5人。

  单位工作职责是:负责社会保险金收缴、管理、发放 。

 

  一、收入预算

 

  2018年单位预算总收入16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160.3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0.3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65.32(含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区本级年初预算基本支出65.32万元,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心、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31万元(基本工资18.33万元、津贴补贴15.98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9万元(其中:办公费2.1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维护费1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缴费4.11万元)。

 

  (二) 项目支出95万元

 

  2018年项目年初预算总支出为95万元,是指区级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95万元。

 

  三、2018年三公经费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为0.5万元,较上年大幅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相关支出。

 

  四、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及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五、补充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3.9万元,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的19.89万元,减少30.11%。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用支出、公务接待支出及其他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 9.9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4.91万元,服务类采购5万元,工程类采购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现在固定资产267332元,为办公家具及通用设备,无房屋和车辆价值。

(五)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六)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8年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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