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石鼓医院是差额拨款单位。至2017年12月,共有财政差额拨款人员83人(其中在职58人、退休25人)。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康复、医疗、护理、保健服务。
2.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并配合做好全区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任务。
3.贯彻落实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并做好工作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工作。
4.做好医院医疗安全、护理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安全、饮食安全等工作。
5.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的诊治工作。
6.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公开表格为:收入支出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具体公开表格附后)。
三、部门收支概况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全年收入预算73.07万元,支出预算数73.07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73.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3.07万元。
3.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73.07万元。其中:(一)基本支出1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万元,(二)项目支出54.27万元。其中:公立医院改革49.27万元、政府购买计生服务专项经费5万元)。
4、我单位为差额拨款单位,财政下拨经费全部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公立医院改革以及政府购买计生服务项目支出,单位的三公经费、单位运行经费及社会保障费都不在此列支,故此表中的这些项目都未填列。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