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就业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及各项就业政策宣传和实施,拟定全区促进就业和创业促进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承办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以及就业岗位开发、城镇新增、失业人员登记等各项就业服务管理工作,及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区就业服务中心隶属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4人,2016年年末实有人员12人,比上年度增加1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全年收入决算395.29万元,支出决算数340.46万元,结余分配1.1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65万元(其中:小额担保贷款基金5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95.29万元,比上年度1797.34万元减少1402.05万元,减幅78.01%%,主要下降原因是:2016年就业补助资金未加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40.46万元,比上年度1808.84万元减少1468.38万元,减幅81.18%,主要原因是:2016年就业补助资金未加入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一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66.89万元,基本支出313.2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3.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全年财政拨款支出313.2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4.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支出)29.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1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无项目支出,故基本支出同上。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的说明 2016年度因公出国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合计1.77万元。比上年度“三公”经费3.50万元减少了1.73万元,下降幅度49%,下降原因:从各方面采取措施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八)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1万元用于购置办公家具等货物类支出。
三、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