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石鼓医院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康复、医疗、护理、保健服务。
2.在卫生和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测工作并配合区疾控中心等职能部门做好全区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协助区武装部做好年度征兵体检工作。
3.贯彻落实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并做好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工作。
4.做好医院医疗安全、护理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安全、饮食安全等工作。
5.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的诊治工作。
6.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民政救助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额493.45万元;2016年度支出总额493.4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额493.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万元、事业收入415.46万元其他收入39.29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总额48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2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30.0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01.35万元、退休费48.9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38.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3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3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万元、退休费18.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差额拨款单位,单位的三公经费、单位运行经费及社会保障费都不在此列支,故此表中的这些项目都未填列。
(八)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万元,主要为软件采购支出。
三、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衡阳市石鼓医院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