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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26 11:06     

石鼓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一、单位机构情况

  我中心属石鼓区人民政府直属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我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交易场所,不断健全交易场所功能,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良好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受理本区各类交易委托,接受异地委托的交易业务,安排交易时间和场地,接受投标人、供应商或竞买人报名,进行交易见证服务,做出鉴证或成交证明书;

  (三)会同监督管理部门核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及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协助监督管理部门维护场所内交易秩序,配合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建立完善交易信息库,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企业信息、专业人员信息及政策法规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五)完善监控系统,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提供监管平台,保存交易过程的相关资料备查。交易大厅关键部位建立全方位高清视频音频监控系统。普通自动监控录像信息循环存储周期不得少于规定的时间,重要的交易过程信息记录则须采取措施长期存档。

  (六)协助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完善有关专家库并会同实施有效管理,为评标专家提供良好的服务;

  (七)建立完善基础数据库,建立完善全区统一网络交易平台;

  (八)区政府赋予的其它职责。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衡阳市石鼓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财政预算批复的通知》(石财发【2017】7号)文件规定,区人大批复我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52.1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2.1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余0万元;总计52.11万元。

  区人大批复我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5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1万元,项目支出 5万元,年末结余0元。

  全年预算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4.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2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为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三公”经费同比上年决算减少500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压缩了公务接待费支出500元。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石鼓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5月22日

附:2017年石鼓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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