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阳市石鼓区委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责
㈠负责区委日常文书的处理。为区委领导同志起草工作报告、讲话文稿;负责区委、区委办文件的起草、校核、把关、发放;负责区委重要会议的会务、记录、纪要。
㈡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区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㈢负责中央、省委、市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区委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领导重要批示的传达、催办、查办、落实。
㈣负责本区重大信息的报送工作;围绕中央、省委、市委总体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为省委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室提供信息及调研材料。
㈤负责全区党组织办公室系统业务建设和办公自动化的规划指导。
㈥负责中央、省委、市委文件和党、政军领导机关要件的传递工作。
㈦负责上级领导来区视察期间的接待工作。
㈧负责区委办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㈨负责区档案局、保密局管理工作。
㈩协助区政府办管理区委、区政府信访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区委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室,行政编为6名(含区委常委编制1名),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
二、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7年单位预算收入297.7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经费拨款297.7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7年单位支出预算297.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5万元。 2017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7.7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区本级年初预算数220.25万元,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4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2.4万元(其中办公费16.15万元,印刷费3.25万元,差旅费1.2万元,维修费1.5万元,会议费3.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3.25万元,工会经费6.5万元,体检费1.8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19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3.44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13.75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7年区本级年初预算数77.5万元,是指深化改革专项经费、设备改造更新、应急值班、督查考核、机要通讯等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为3.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3.25万元,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三、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