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

【社保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22 09:54     

区社中心2017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衡阳市石鼓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原名:石鼓区社会保险局)是副科级全额拨款单位,为石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一工作部门,下设办公室、企业养老业务室、机关事业养老业务室、财务室和办事大厅5个职能工作室。至2016年12月,单位编制人数6人,(其中在职6人),外聘工作人员6人。
       单位工作职责是:负责社会保险金收缴、管理、发放 。

  一、收入预算

  2017年单位预算总收入14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143.71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71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  48.71万元(含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区本级年初预算基本支出48.71万元,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42万元(基本工资14.93万元、津贴补贴10.85万元、生育与医保保险2.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4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2.2万元(办公费1.38万、手续费0.3万元、维修维护费0.5万元、政策宣传印刷费1.5万元、培训0.5万元、差旅费0.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工会会费2.64万元、公务接待费3.38万元、其他支出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缴费3.09万元)。

  (二)项目支出95万元

  2017年项目年初预算总支出95万元,是指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95万元。

  三、三公经费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为3.38万元,较上年略有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3.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四、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及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7年社保管理中心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公开套表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