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移民安置办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石鼓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系石鼓区政府直属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库区移民安置工作,组织协调移民生产开发及移民的脱贫扶持;
2、依法管理移民资金,确保移民资金使用高效、安全;
3、负责移民工作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实施,依法维护移民合法权益;
4、按要求组织开展全区移民干部及移民培训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石鼓区移民安置办共有财政全额拨款人员4人,其中:在职4人,无离退休人员。
二、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7年单位预算收入306.4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经费拨款46.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6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7年单位支出预算306.42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0.4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9.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1万元),项目支出266万元。
2017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7年本级年初预算数为40.42万元,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3.95万元,印刷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0.8万元,福利费0.35万元,合计8.3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7年区本级年初预算数266万元,是指为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等工作的移民资金专项经费、项目建设和直补到人资金等。
(三)“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因本单位是去年成立的新部门,“三公”经费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按照基本支出的2%-5%拟定,确保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相关支出。
三、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