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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石鼓区委】2017年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16 16:51     

共青团石鼓区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共青团石鼓区委为科级全额拨款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1、行使区委赋予的领导和管理全区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区青年社团组织、区属各单位团组织、各小学大队部进行指导和管理。

  2、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和青少年工作方案、政策,对青少年活动阵地和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进行规划和管理。

  3、组织实施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和法规,协助区委、区政府处理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提出相应对策,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5、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全区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6、在全区经济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工作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团员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负责区内外青少年交流、夏令营、表彰工作,主动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工作。

  (二)部门构成情况

  定行政编制1名、领导职数1名。现有财政全额拨款人员

  3人,其中在职2人、退休1人。

  二、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7年单位预算收入36.5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经费拨款36.5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7年单位支出预算36.5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2.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万元。

  2017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5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区本级年初预算数21.57万元,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3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2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0.6万元,邮电费0.2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劳务费0.6万元,委托业务费0.38万元,工会经费0.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2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7年区本级年初预算数15万元,是指基层团组织建设、青少年管理、志愿者管理等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

  本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三公”经费。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共青团石鼓区委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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