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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文体局】2017年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12 11:26     

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公开编 制 说 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文化、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教育、文化、体育工作政策要求,结合本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定全区教育、文化、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并协调实施。

  3、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及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力量办小学、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4、组织指导全区教育、文化、体育的各项改革,拟定教育教学方法改革的实施办法,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强化教育教学管理。

  5、主管全区教师工作。制定全区师资建设发展规划、教职工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中、小、幼教师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教师管理、招聘、调配和职称评聘工作。

  6、组织和指导全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及教改教研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

  7、管理成人高校、成人中专的招生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的自学考试工作。

  8、协调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9、管理全区勤工俭学工作、教育技术装备、体育设施器材装备和图书建设工作。

  10、指导全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和全区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全区直属学校和学区、教育办的纪检、监察、审计等各项工作。

  11、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

  12、管理全区文化市场,拟定全区文化市场的市场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区文化市场年审管理工作。

  13、拟定本区出版物市场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图书、报刊、电子、音像等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拟定出版物“扫黄”、“打非”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集中行动和案件的查处。

  14、组织国内、省内、市内体育竞赛,制定全区性体育竞赛制度和计划,指导全区性体育竞赛工作。

  15、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文化、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文化、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规定,完善经费的管理制度。

  16、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日常管理工作。

  17、负责全区教育、文化、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18、负责全区文物管理和保护、利用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的创建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2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区教文体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下属15所法人单位学校,至2016年12月,区教育系统共有财政全额拨款人员1484人(其中在职911人、离休4人、退休569人)。

  二、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7年全年收入预算总计14662.8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4522.87万元(经费拨款10426.87万元、非税收入拨款196万元、上级专项拨款3900万元)、基金预算拨款140万元。

  (二)支出预算

  全年支出预算总计1466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27.8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477.0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34.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15.88万元)、项目支出4135.02万元。

  2017年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22.8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 )基本支出

  2017年市本级年初预算数10527.85万元,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其中办公费367.63万元,印刷费80.96万元,咨询费1.05万元,手续费0.4万元,水费19.63万元,电费50.86万元,邮电费9.78万元,物业管理费10.30万元,差旅费13.35万元,维修费91.06万元,租赁费2.51万元,会议费4.36万元,培训费164.05万元,公务接待费27.53万元,专用材料费38.26万元,专用燃料费0.15万元,劳务费40万元,委托业务费0.34万元,工会经费44.61万元,福利费11.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9.18万元,合计1134.92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7年年初预算3995.02万元,是指为完成特定的教育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校舍的改扩建,大型修缮,大型教学通用及专用设备的购置等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为35.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27.53万元。“三公”经费同比去年预算略有降低。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7年5月10日

  附件:2017年衡阳市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预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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