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

石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石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3-31 09:42     

石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部门职责及内设机构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情况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名词解释

、公开套表

 

 第一部分    石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内设机构

1、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三)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权限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权限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五)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配合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七)负责辖区内电梯、游乐设施、索道类特种设备等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违法行为。

(十)负责全区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安全监督和安全应急管理。依权限承担全区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使用环节以及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测、检查;依权限组织、指导全区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使用环节以及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全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指导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服务促进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区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十六)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 1个行政单位、17个内设股室7个派出机构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局本级;内设室具体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与广告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标准认证股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市场规范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科技和财务股组织人事股非公经济党建股17个股室 7个派出机构具体为人民市场监督管理所、青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潇湘市场监督管理所、五一市场监督管理所、合江市场监督管理所、黄沙湾市场监督管理所、角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共7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年末实有人数170人,其中,在职94人,离退休7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局本级及派出机构。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派出机构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业务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4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4.9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9.22万元,降幅5.4%,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部分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4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23.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7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9.22万元,降幅5.4%,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部分经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4.9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①基本支出968.9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2.3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6.68万元。

②项目支出76万元。其中:食品安全监管车专项经费10万元,商品与网络交易监管专项经费10万元,市场专项经费6万元,竞争执法专项经费10万元,商事制度专项经费10万元,查无专项经费10万元,打传执法专项经费10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经费1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6.68万元,同口径比2020年预算减少20.42万元,下降13.03%。原因是厉行节约,削减不合理的开支。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其中执法用车运行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没有增减

3、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石鼓区财政局整体支出1044.9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8个,涉及项目支出76万元,其中:食品安全监管车专项经费10万元,商品与网络交易监管专项经费10万元,市场专项经费6万元,竞争执法专项经费10万元,商事制度专项经费10万元,查无专项经费10万元,打传执法专项经费10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经费1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执法车辆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3-1表)石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2-1表)石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石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套表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