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共石鼓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部署,起草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含党委、政府各部门,人大、政协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构,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直党政群机关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3、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分类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全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区各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4、审核全区党政机关的机构设置和调整。研究提出党政机关职责配置和调整意见,协调各部门之间、区本级与镇、街道区之间的事权划分和职责分工。审定全区股级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
5、审核区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全区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方案。会同区委组织部提出党政群机关、科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和调整方案。拟订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和调整方案。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用编的事前申报、事后备案工作。
6、拟订全区乡镇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管理全区乡镇人员编制总量。
7、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审核纳入区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和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和分析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区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含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和上级编办授权管理的垂直管理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依法处理违法行为。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信用监管和年度报告公开,以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9、监督检查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对区直单位执行"三定"规定情况进行评估。组织开展相关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和相关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10、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组织、协调、宣传和管理工作。
11、、统一管理全区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承担受理、审核、报批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变更等事项。
12、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4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综合股、机构编制股、监督检查与法规股、法人登记管理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石鼓区机构编制事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即本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6、17、18、19、20表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7.75万元,上升17.37%,主要是人员经费中工资及社保费用、公用经费均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1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6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75万元,上升17.37%,主要是人员经费中工资及社保费用、公用经费均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63万元,占63.69%;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4万元,占11.74%;卫生健康支出5.83万元,占4.91%;城乡社区支出15.44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7.91万元,占6.6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08.7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党政机构改革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党政机构改革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15.1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6万元,上升0.4%,与去年基本保持一致,主要是本部门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度持平,主要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75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中共石鼓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