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件。组织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建议和提案。
(二)拟定辖区有关住建工作的基本战略方案、规划和工作计划,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辖区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督查考核、指导工作;负责辖区背街小巷的道路临时占用和临时挖掘的审批和发证;承担石鼓区背街小巷防涝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参与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改厕、污水处理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对象审核、信息录入、舆论宣传、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衔接补助资金拨付。
(五)组织管理辖区城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对棚户区改造政策进行宣传指导。负责辖区棚户区改造的计划编制、项目申报和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监管工作。
(六)负责编制辖区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负责对辖区内申请租赁公共住房对象的资格审查、审批。适时组织进行实物配租,并做好实物配租后的动态管理工作。
(七)承担管理和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指导、监管工作,具体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管物业承接查验活动;指导街道履行物业管理监管职责,依法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信访事项;完成省、市交办有关物业管理的工作任务。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的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数27人,实有人数18人。内设股室9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建设工程股、市政工程股、村镇股、物业管理办公室、建筑安全管理股、财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本级;
2、区住房保障和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
3、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9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58787.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941.58万元,增长211.94%,主要是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8787.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13.83万元,占18.56%;上级补助收入44300万元,占75.3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573.48万元,占32.7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878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9万元,占0.66%;项目支出58400.41万元,占99.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213.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518.13万元,增长334.91%,主要是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913.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5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18.36万元,增长49.6%,主要是因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913.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85万元,占0.42%;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5292.83万元,占48.51%;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2万元,占0.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6.98万元,占0.43%;节能环保支出(类)2.3万,占0.0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654.07万元,占42.6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9.8万元,占0.27%;农林水支出(类)800万,占7.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7.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91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人社局对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下达的优秀人员奖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5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区城投向区政府申请立项科研费用。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对个转企及小升规专项工作及奖励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市考核办对尹磊局长真抓实干先进个人的奖励。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08万元,支出决算为3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上年度人员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基数调高。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1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廖春生于2023年4月办理退休手续,补缴其个人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8、卫健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发放我单位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费用。
9、卫健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6.66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廖春生退休,减少医疗保险支出。
10、卫健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5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发放在编人员医保铺底资金。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下达2020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第一批补助资金。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60.12万元,支出决算为367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供一业”项目及其增人增资经费增加。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安排区化解办工作经费给区发改局。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40.9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我区项目建设经费及电梯加装补助。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3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我区项目建设经费及电梯加装补助。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0.34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下达排水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17、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29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综合科下达我区华光街棚改项目补助资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危房改造补贴。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第四季度租赁补贴。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7.64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4.53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住房租赁补贴及博文中学住房项目资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1.43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货币化图购房安置资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2.98万元,支出决算为2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提高。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给区发改局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2.36万元,占基本支出88.4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2.98万元、津贴补贴12.66万元、奖金16.78万元、绩效工资92.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6.5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1.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2.71万元、住房公积金28.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7.92万元。
公用经费44.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1%,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7.57万元、委托业务经费0.49万元、工会经费11.6万元、其他交通费1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11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3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44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43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上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0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征地拆迁款。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上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0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西湖老干所棚改项目改造资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上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石鼓区安置房项目资金。
4、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类)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衡阳市财政局下达2023年第一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债券资金。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于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未召开会议;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开展培训;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25.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79.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187.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28%。组织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5.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能及时对财政资金进行有效使用,满意度高达98%。
组织对住建局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7.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对资金使用性质合理规范,不存在挪用资金等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7.84万元,执行数为327.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正确使用项目管理经费;二是保障基本行政运行。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资金监管;二是合理缩减开支。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合理规范使用资金,并在群众中得到了较高的满意度。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问题:资金支付的实效较慢,营商环境有待提升。
原因分析:1.工程施工完工验收后,申请支付流程用时较长。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