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石鼓区总工会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鼓区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石鼓区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石鼓区总工会是全区各级工会和产业工会全区性组织的领导机关,由中共石鼓区委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区总工会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群团机构改革的精神,遵照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市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二)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和市总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市总工会、省总工会、全国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四)开展工会政策理论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政策理论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贯彻执行情况;研究指导全区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协助党委做好工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
(五)动员和组织全区职工积极参与改革和经济建设;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做好区劳模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劳模、省劳模、市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工作。
(六)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以及审查审计工作;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规定,并负责相关指导、协调工作。
(七)开展与友好城市工会的联络和交流、合作工作,发展同港澳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开展国际工运的研究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石鼓区总工会内设机构包括:本单位共有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6人。本单位内设股室2个,分别为办公室、职工服务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鼓区总工会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只有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31.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79万元,增长10.23%,主要是因为组织职工活动、职工权益维护、困难职工帮扶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5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67万元,占46.4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36.66万元,占53.5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4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8万元,占47.47%;项目支出127.35万元,占52.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59万元,减少11.61%,主要是因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9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59万元,减少11.61%,主要是因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9.46万元,占比 75.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96万元,占比7.55%;卫生健康支出(类)12.26万元,占比10.33%;住房保障支出(类)7.98万元,占比6.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9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实际发生时财政据实追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实际发生时财政据实追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8.17万元,支出决算为7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按政策调整。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实际发生时财政据实追加。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实际发生时财政据实追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87万元,支出决算为 8.9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0.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按政策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19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78万元,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按政策调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4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初未足额预算。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98万元,支出决算为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4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为0、人数为0,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97万元,增长140.1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足额安排,再就是加大了对机关的管理力度,也就相应增加了经费投入。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2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2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提高认识,健全工作机制;
2、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3、严格落实文件要求,扩大绩效评价支出范围。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会 2023 年度在市总工会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履行主职主责,各项绩效指标完成较好,充分保障了工会工作发展的需要,圆满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缺乏对应性、关联性。
在发挥资金效能方面还存在不足,影响力不够, 各项资金使用监管还有待完善。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7.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0.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11.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1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1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
使用的资金。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 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 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 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 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