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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鼓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石鼓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12-19 14:12     





2023年度

中共石鼓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单位)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中共石鼓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石鼓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部门(单位)概况

部门职责

(一)中共石鼓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区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区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察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6)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区委组织部对全区各基层纪委(纪检监察组)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

(8)承办区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石鼓区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

(1)监察委员会的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中共石鼓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区纪委监察委内设12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组织部、宣传部、干部监督室;2个二级事业单位:信息中心、财务监察所;并对外派驻6个纪检监察组,分别为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区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共石鼓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区纪委监委单位本级。无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701.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5.79万元,增长13.76%,主要是因为区纪委监委办公用房改造发生工程项目等支出以及办案成本提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70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1.1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70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3.34万元,占88.96%;项目支出187.82万元,占11.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01.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7.9万元,增长18.69%,主要是因为区纪委监委办公用房改造发生工程项目等支出以及办案成本提高,增加了财政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1.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7.9万元,增长18.69%,主要是因为区纪委监委办公用房改造发生工程项目等支出以及办案成本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1.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5.55万元,占8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27万元,占5.25%;卫生健康支出44.14万元,占2.59%;住房保障支出62.18万元,占3.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4.9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0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3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发放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奖金,新增财政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30.66万元,支出决算为85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开展需要及增人增资,新增财政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为33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开展需要,新增财政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开展需要,新增财政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4.33万元,支出决算为8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异动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90岁以上高龄老人长寿生活补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4.05万元,支出决算为4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0.76万元,支出决算为6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情况据实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3.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7.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6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55.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3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资本性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4万元,完成预算的56.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与上年相比减少5.74万元,减少35.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0.43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0.44万元,完成预算的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与上年相比减少5.31万元,减少33.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44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部门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部门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4万元,主要是日常加油、保养维护、保险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5.3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4.33万元,增长48.6%。主要原因是:区纪委监委办公用房改造发生工程项目支出,采购空调、电脑等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66万元,用于召中共石鼓区纪委全会,会议次数1次;开支培训费0.64万元,内容为事业单位人员业务知识网上授课培训,培训次数1次,人数30人;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比例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比例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比例因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比例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金额的比例因服务支出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34.9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强化政治监督,保障了政治清明。一是在思想上提升政治监督意识。区委带头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召开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次。区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4个党组织"一把手"进行约谈,从严压实巡察工作责任。通过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一把手谈廉政""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谈监督"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在形式上发挥贯通融合作用。采取"室组地"联动的方式监督检查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情况。推行村级巡察整改"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责任制""三级交办制""三级落实制",推动村级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客户端推介。三是在实践中提升监督综合效能。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点分线到区直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开展宣讲10余次。各派驻纪检组参加各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充分发挥了靠前监督作用。针对区环卫所近年来多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情况,从政治监督层面加强对"一把手"进行责任纠查,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下发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强化以案促改。

2、强化专项整治,维护了群众利益。一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以"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对2021年以来的涉农领域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大起底",梳理出问题线索7件,对3件重要问题线索成立专班提级重点督办。二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深挖十八大以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案件,摸排问题线索共8起,目前已办结6起,正在初核2起;立案4人,留置3人,收缴资金19万余元。三是严肃开展重复越级信访化解不力专项整治。梳理筛选7件重复越级信访件,列出任务清单,逐一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已全部办结,5件息访息诉。全年共接收业务内信访举报37件,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0.19%,中央、省级越级信访同比下降63.6%。

3、强化正风肃纪,优化了干部作风。一是抓实抓细日常监督。进一步配齐配强派驻纪检组人员力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完善纪检队伍,创新建立"双员制"监督工作机制,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制定《在全区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每月对全区各机关单位干部作风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二是积极推进"两带头五整治"专项行动。会同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打牌赌博专项行动,共发现问题线索34条,组织处理5人。我区"两带头五整治"专项行动查处问题数13个,立案12人,处理处分18人。三是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累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0批1249人次,1名晋升职级人员、6名评先评优人员被否决,有效杜绝了"带病提拔""带病评选"等问题。

4、强化惩治腐败,深化了标本兼治。一是大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完善并严格执行《中共石鼓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十条意见》,进一步凝聚反腐合力。推行"全员办案",累计抽调办案骨干和新进人员17人协助市纪委监委办理多起案件,为案件突破作出贡献。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49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1人;留置3件5人,其中自办留置案件1件3人。二是大力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积极运用制度"补丁"机制,区级层面出台制度"补丁"35项,各单位建章立制56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全区各单位完善《关于"三重一大"的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三重一大"网上监督平台,推出"码"上监督。三是大力加强廉洁警示教育。市政协副主席、区委书记颜和平讲授以《摒弃官气崇尚务实》为题的廉政党课。以"清廉单元"示范创建带动清廉石鼓建设全域并进,选树、培育清廉建设样本23个,清廉单元综合体工作经验先后被新华社、《湖南日报》等推介。以"击鼓传廉"廉洁文化品牌为统领,推出"每日廉语"专栏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推动西湖公园周敦颐"廉莲之源"文化主题园等11个廉洁文化基地建设。成功举办"锦绣石鼓清风爱莲"清廉建设工作文艺汇演。清廉石鼓创建经验在中央级媒体发稿51篇,省级媒体发稿421篇,市级媒体发稿587篇。

5、强化自身建设,锻造了过硬本领。一是淬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充分运用区纪检监察系统"廉政党校"平台,委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已开展授课25堂,一大批业务骨干开始从幕后走到台前,综合素质得到较好培养锻炼。邀请市纪委领导和心理专家等开展延伸教学,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提升纪法双施的专业本领。编印《石鼓区纪委监委"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要点》,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走读式"谈话安全相关流程,进一步筑牢办案安全意识。制定《石鼓区纪委监委办理简易案件规定(试行)》,进一步简化优化区纪检监察系统办理简易案件的工作流程,提高办案时效。建立"三个月跟班学习"制度,对没有参与办案、监督、巡察的干部进行摸底,分批进行实战练兵,通过"传帮带",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业务水平。今年以来,我委一人通过司法考试,一人通过法考客观题测试。三是树立执纪铁军的良好形象。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加入网络群组开展常态化督查10次,自查自纠115人,发现问题42个。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日饮酒开展突击式抽查9次186人次。全区共收到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条,现已全部处置完毕,处分处理8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2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1人。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需要进一步细化,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事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财政监察、信息化建设等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中共石鼓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套表

中共石鼓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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