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 17 )
关于石鼓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4月19日在衡阳市石鼓区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石鼓区财政局局长 成志辉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6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区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区人大三届六次会议精神,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税费改革减收等困难,迎难而上创新作为,聚焦职能精准发力,全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129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1.65%,较上年增收23534万元,增长11.80%。其中:国税部门完成134061万元,较上年同口径增收18864万元,增长16.38%;地税部门完成79061万元,较上年同口径增收2657万元,增长3.47 %;财政部门完成8172万元,较上年增收2013万元,增长32.68%。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551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2.27%,较上年减收3759万元,下降9.33%。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4995万元,较上年增支19223万元,增长22.41 %。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结果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6551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及补助收入73882万元、上年结转1163万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995万元、上解支出454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878万元,当年结余178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级补助政府性基金收入78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306万元,减去政府性基金支出97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12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等,预算收入完成3081万元,支出完成1509万元,当年结余1572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是快报数,与市财政只完成预结账,在年度决算编制后,可能还会有些变化。
(二)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6年,面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营改增”等政策性减收、刚性支出高位增长的严峻形势,认真落实“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要求,坚持保重点、强效能、促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1、强化财政职能,积极培植财源
一是整合财政资源,继续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通过预算安排300余万元,支持重点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发展;二是落实积极的财税政策,全面实施“营改增”,落实各类减税政策,全年减税约5000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释放企业活力;三是加大招商引资支持力度。2016年预算安排资金100万元,主动参与“沪洽周”、湘南投洽会、衡州经济论坛等大型招商活动。推动签约重大项目9个,引资80亿元;推动项目履约3个,投资总规模约16.5亿元。积极落实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相关奖励政策,新引进100余家企业入驻我区商务楼宇。
2、狠抓收入征管,确保持续增收
积极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多措并举,强化收入征管,确保收入任务完成。一是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多次召开国地合作联席会议,完成“营改增”改革信息移交、收入调库等工作,创新建立“六联合”工作机制,深化国税地税合作;二是加大财税形势分析力度。密切关注收入执行动态变化,特别加大对重点税源户的跟踪,深入分析减收因素,针对性制定应对措施,努力把经济下行以及政策性减收带来的影响降到最小;三是切实加强收入调度。通过日常调度与专项调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收入调度,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2016年我区财政总收入月增幅始终保持全市前列,同比增幅位居全市七县五区首位;四是加强非税控管力度。开展非税票据稽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票据管理水平,促进财政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
3、强化资金保障,确保民生投入
全区用于民生支出7.56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72.02%,同比增长23.13%。一是积极落实惠农政策。全区通过财政惠农“一卡通”平台发放补贴45项,累计发放补贴资金6800余万元,惠及补贴对象近13万户次;安排资金670万元,改造乡村旅游环线4.6公里,硬化村道16.1公里,完成村庄绿化16个。安排资金800万元,打造农村房屋“穿衣戴帽”204栋;二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补助标准从380元提高到4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到45元。企业养老保险养老金实现“12连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高至80元/月。安排扶贫资金200万元,争取扶贫小额信贷风险保证金150万元,累计发放兜底资金36万元,确保现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月人均低保救助水平分别提高到城市420元和农村220元;三是强化文教事业保障。全力推进“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确保我区城乡教师统一工资、班主任津贴、住房公积金、各项社会保险费标准。全年发放农村教师乡镇补助153余万元;安排教育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达到2262万元。积极推进5个化解“大班额”项目建设,开工建设面积共计1.35万㎡。全面开展校舍维修改造,涉及20个学校近30个项目,目前开工29个,已完工28个。目前我区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达到7.17㎡,超出小康考核指标值约3㎡/人;四是切实改善民生福祉。安排资金9900万元,全力推进社区“两化两体系”建设和社区“三清三建”工作。目前,28个社区完成“两化两体系”建设,19个社区“三清三建”工作基本完成,成功打造了牛角巷、西湖一村“三清三建”样板社区;提高社区和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标准,全年安排社区运转经费1191万元,平均达到41万元/年/个;支持合乡并村工作,拨付村级运转经费320万元,较上年增加152万元,村均经费达到20万元/年/个,高于市定标准5万元/年/个;持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改投入,2016年区级财政投入356万元,相比2015年新增157万元。筹集财政资金100万元,顺利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年共发放住房补贴资金587万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3户,安置房建设4396套。
4、深化财政改革,健全管理体系
一是部门预算编制实现“四化”。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实现了编制程序法制化、资金安排标准化、编制结果精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化。2016年被省财政厅评为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A级单位;二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持续深化。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流程,提高支付效率。实现两个100%全覆盖,即全区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改革、所有预算单位全部办理公务卡并开通公务卡核算业务;三是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管理。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大清查,核实全区资产家底。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部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全面推行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全区参改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限将应当取消的车辆按照一车一档进行造册登记,并按指定地点将车辆移交封存。建立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机制,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统一标识、统一管理;五是逐步完善会计管理工作。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形成高质量的内控评价报告,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5、强化财政监管,规范财政秩序
一是预算公开全覆盖。区本级2016预算、汇总三公经费预算及所有预算部门的2016年部门预算和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区本级2015年决算、汇总三公经费决算及所有预算部门的2015年部门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决算,以及涉及民生领域的上级专项资金全部在石鼓区党政门户网进行了公开;二是财政投资评审有序推进。制定《石鼓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机制,全年共审计项目314个,送审金额51561万元,审定金额39066万元,审减金额12495万元,审减率24.23%;三是政府采购进一步规范。全年共完成挂网采购项目92项,成交金额78659万元。其中单一来源1项,公开招标33项,竞争性谈判58项;四是财政监督力度加大。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力度、广度、深度,对区本级政府采购、区本级项目招投标、市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区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四项工作开展检查。实现全区预算单位、重点项目指挥部财政资金全覆盖、无死角监管,营造了规范财务开支、严肃财经纪律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2016年,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虽然总体平稳,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十分突出: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对重点税源户、重点税种依赖度过大;消费税占比较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难度大,原有支出难以削减,新增支出不断涌现,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预算平衡压力较大;财政资金效益发挥不够充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财政监督管理还需强化。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坚持民生优先,保证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防范风险,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力争在2017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全区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35116万元,增长8%;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9475万元,增长8%。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1557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预计数及上年结转44582万元),比上年预算调整数增长1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43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余112万元,减去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末滚存结余6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920万元,支出安排1319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725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区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内容,无需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7年,全区财政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在经济新常态下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收入组织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聚焦投入重点,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为石鼓经济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
(一)加大“收”的力度。一是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加快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全力招引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优质项目落户石鼓,保障地方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加大对新的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引进力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对新引进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的奖励机制,激励更多的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落户石鼓;加大总部经济的培育力度,整合各方力量加大对烟草公司、华融湘江银行、农商银行等的支持力度,促进总部经济稳定发展;加大重点税源户的服务力度,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及时了解重点税源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切实为重点税源户解决实际困难;二是抓好税收征管。及早制订收入计划,认真分析税源,密切关注个人所得税、消费税、房地产税等税制改革动向,认真分析改革可能出现的利弊,积极寻求财税增收点;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联合定税步伐,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做好联合定税工作,确保个体工商户的附征税征收到位;加强在建项目增值税的征收,及时掌握各工程项目的付款进度,确保税收及时在我区缴纳,防止税收的流失;开展在建项目耕地占用税清理,组织各项目指挥部对项目用地进行清理,特别是市融资平台公司及市直单位作为业主的在建项目,并对项目用地进行常态管理;切实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三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加大财政票据规范化管理的力度,认真实施财政票据“核旧发新、控制存量、票款同步”的管理办法,强化非税收入执收主体。
(二)优化“支”的结构。一是优化预算编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完善科学合理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充分借鉴绩效考评结果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二是突出民生投入。确保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在70%以上。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落实低保优抚、社会救助、医疗养老等政策;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突出支持重点,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各项支农政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预算管理、加强分工协作、优化拨付流程、注重实用效益、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政策有效落实;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继续开展专项资金、重点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资金专项检查,逐步实现监督检查贯穿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
(三)凸显“改”的成效。一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清理力度,加强国有资产分类管理。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出租实行公开、公正选择租赁户,充分发挥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效益。对权属清楚没有办理产权的国有资产,要加快办理产权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根据我区情况,逐步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三本预算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进一步加快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进程,切实优化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提高各单位公务卡使用率;三是稳健推进政府融资。依托国有资产加大融资力度,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综合运用PPP、政府债券等新型政策工具,引导带动民间资本投入,解决重大项目资金短缺问题,切实减轻财政的压力。同时,加快现有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进程,实现自负盈亏,防范债务风险;四是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合理确定购买范围,稳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占部门预算支出的比重。加大各领域推广采用PPP模式力度,加快示范项目落地。
各位代表:2017年的财政工作面临收支矛盾的多重困难和考验。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以坚定的信心和非凡的勇气,不忘初心,逆势而上,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