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预算报告
第二部分 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6、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7、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
10、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3、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1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预算报告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按照"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改革、谋发展"的工作思路,努力组织收入,保障重点支出,持续深化改革,强化财政管理,确保了财政预算的平稳运行,为我区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8847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12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99%,增收2719万元,增长8.1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8847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4.04%,较上年增长13268万元,增长13.8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656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政府性基金收入601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9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58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等,预算收入完成14066万元,支出完成10826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2019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19年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减税降费力度空前的背景下,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决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着力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大力支持财源建设。开展以财源建设为主题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财源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寻找解决财源建设短板的新思路。开展房屋出租情况大调查,建立全区房屋出租情况台账,积极探索房屋出租税收委托代征。安排招商引资和总部经济、楼宇经济专项奖励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企业落户我区。二是依法依规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一方面,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年减少税费40000万元左右,有效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另一方面,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开展耕地占用情况大清查,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4000万元;加大房地产项目的清查和稽查力度,清查征收增值税12000万元,清查征收土地增值税11000万元。三是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全力做实非税收入,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占比96.84%,全市第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占比85.12%,全市第一。四是积极向上争资。加强与省市对接,区直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全年累计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2045万元,较上年增长34%。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300万元,争取专项债券资金23800万元。
(二)着力保障民生福祉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加大民生投入,财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2.32%。
1.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民生保障能力。发放企业养老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24182万余元,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发放;提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按照520元/人/年标准补助;提标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提高到390-500元/人/月,农村低保370-500元/人/月;拨付扶持公共就业服务支出428.51万元,用于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平台建设,累计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1976.52万元,惠及就业困难人员1206人;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政策,拨付奖励扶助资金560余万元,奖励人数1008人次;安排资金2226万余元,用于支持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改革、医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等事业。
2.加大科教文体投入,促进公共事业发展。拨付1100余万元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教学设备采购,对26所区直学校教室的灯光进行改造。加大教育资助力度,拨付困难幼儿入园补助44.75万元,资助人次895人次;拨付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1078万元,惠及全区31所中小学,受益学生16024人;安排各类学校补助750余万元,惠及学生7508人次。安排乡村旅游专项经费200万元,用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编制、旅游项目招商引资等工作;安排416万元用于开展文化、体育方面活动,有力地保障了我区群众体育、文化活动等工作正常开展。
(三)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1.支持提升城区品质。围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筹集资金5000万元,支持创文、创卫工作。安排资金30000万元,支持雁栖湖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提质改造等项目。安排"平安城市"项目经费419万元、"雪亮工程"项目经费523万元,建成前端高清视频监控点3000余个,联网公安视频监控点1000余个,基本实现了城区主次干道、中心城区学校门口、背街小巷、居民院落和农村重要卡口、重点路口、人员密集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
2.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整合资金900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安装太阳能路灯3000余盏,竹制栅栏围挡13000余米,净化鱼塘水面320余亩,绿化美化主次干道60余公里,完成农村公路道路油化125公里、农村改厕3505户。财政安排资金588万元,支持美丽乡村、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投入资金848万元,支持病险骨干塘、防汛抗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防渗改造工程等工程建设。
(四)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1.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2019年累计新增债券29389万元,全部用于民生工程,没有产生新的债务,不存在隐性债务,我区2019年综合债务率为10.27%,一般债务率为29.2%,一般偿债率为0.4%,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为0.8%,我区综合债务处于安全可控状态。专项债券资金按要求用到指定项目,发挥专项债券资金的作用。
2.整合资金聚力脱贫攻坚。2019年我区加大扶贫力度,投入财政专项扶贫经费184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雨露计划等,实现了产业扶贫全覆盖,958户贫困户年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投入行业扶贫资金271.1万元,确保行业扶贫政策落实到位。通过乡财"一卡通"打卡发放扶贫补贴17项,发放1.54万人次,发放金额共计745.25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在省第三方考核和省扶贫实地考核中均没有扣分,被省财政厅评为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优秀单位。
3.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资金2400万元,支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角山镇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加大对雁栖湖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投入力度。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明显,雁栖湖水质改善明显。
(五)加快财政改革步伐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谋划,推进了财政管理和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2017、2018连续两年在全省市县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中被评为AA级,2018年度排名全省城区第一。
1.全面提高预算执行水平。一是科学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做到了应保尽保、重点突出,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压减10%以上,"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二是强化预算硬约束,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的原则,确保预算执行的合法合规性。三是持续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基本实现了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预决算信息公开率达100%,有效推进了阳光财政工作。
2.深化财政绩效管理改革。一是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全覆盖。绩效目标管理扩大到所有区属预算单位,全区62家预算单位都申报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二是扎实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对全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单项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所有专项(项目)资金进行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三是大力推进重点绩效评价。开展对信息化建设、扶贫专项资金、社区环卫经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城乡低保资金五个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民生和公益项目共计7424.96万元的绩效评价工作。
3.巩固其他改革成果。一是进一步优化国库集中支付流程。2019年完成集中支付资金92685万元,38347笔,直接支付率99.9%。全面推进电子化改革,全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支付正式运行。二是规范管理全区国有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租金定价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开、公平确定承租人。加强欠租管理,对欠交租户通过上户催缴、电话催缴、函告等多种途径进行催缴,对恶意欠租户采取司法措施,2019年通过法律途径共收回欠租67万元。三是扎实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出台《石鼓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区本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采购效益和质量取得较好成绩;2019年政府采购计划备案116笔,金额6800万元。
各位代表,2019年的财政工作总体情况平稳向好,有亮点,有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税收增收形势严峻。我区三大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减收幅度大,新增财源不够,财政持续增收难度大;二是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人员经费、民生支出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压力较大,收支矛盾仍比较突出;三是财政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水平与改革的需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此,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想方设法加以解决。
三、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全面小康决胜年"为抓手,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强化城市建设和管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快建设湘南地区最具活力的商贸文化中心,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按照《预算法》和湘政办发〔2020〕12号文件关于六个"严禁"(严禁编制赤字预算、严禁留有"三保"支出缺口、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违规动用国库库款、严禁违规举债和使用债券资金、严禁低效无效使用和浪费财政资金)的要求,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全区经济发展计划及财力情况,2020年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
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37931万元,增长5%。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0931万元,增长6.26%。
3、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931万元,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补助56000万元,收入合计939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931万元,上解支出3000万元,支出合计93931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60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2020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081万元,支出安排11720万元,上解支出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354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0,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完成2020年预算工作的主要举措
2020年是"全面小康决胜年"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踏实肯干,攻坚克难,立足财政职责,发挥更加积极作用,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
(一)努力打造高质量财政。一是加大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积极支持财源建设,大力培植财源,涵养税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的落地。服务在建项目,加快在建项目的完成,切实培育和壮大收入增长点。二是加强依法税收征管的能力。强化税收经济分析,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大协税力度,继续服务重点纳税企业,加快房屋出租税收的委托代征步伐,支持辖区内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税收质量保持全市领先。三是加大向上争资力度。制定向上争资奖励办法,把握上级财政资金支持范围,调动镇街和各部门争资积极性,争资要有新突破。
(二)全力保障"三保"支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增加预算的约束性。一是科学编制预算。编制预算严格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公用经费压减10%以上,非重点、非刚性和非当前必需的支出一律不安排。二是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要优化支出结构,精打细算过"紧日子",防止"三保"留有缺口,杜绝挪用"三保"资金用于其他方面。三是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统筹支持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推动实现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质量提升,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健全社会福利、最低生活保障等机制,全面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三)坚定不移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及时足额拨付扶贫资金。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支持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争取上级新增债券和专项债券,坚决遏制违规举债和产生隐性债务,通过盘活财政沉淀资金、存量资产,筑牢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底线。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农村环境和黑臭水体的整治力度,坚决支持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四)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效能,合理把握预算执行进度,不断提高公务卡使用比率。二是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三是继续深化其他财政改革。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机制,提高评审效率;继续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部分 预算草案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20年,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5519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814万元,下降13.77%。其中:
(一)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546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增值税税收返还1557万元;
所得税基数返还307万元;
其他税收返还3604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2535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331万元,下降20.83%,其中:
均衡性转移支付10692万元, 比上年增加972万元,增长10%;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3133万元,比上年增加285万元,增长10%。
固定数额补助2177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19年,政府债务总限额2.9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9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0亿元。截止2019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9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9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0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19年,省转贷新增债务限额7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3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0万元,据此,发行一般债券730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平均期限15年,平均利率3.58%。
(三)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19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亿元,专项债务0亿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0.0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0.08亿元,专项债券利息0亿元。
2020年预计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亿元,专项债务0亿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0.1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0.12亿元,专项债券利息0亿元。
(四)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2019年我区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7300万元,其中社区两化两体系建设项目300万元,环卫停车场建设500万元,小微工程700万元,雪亮工程1200万元,通组路400万元,三清三建2100万元,人居环境治理1300万元,化解大班额800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石鼓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石财发[2019] 27号)文件,我们将绩效目标管理扩大到所有区属预算单位。我局对所有预算单位上报的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审核并批复,从"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四个方面,逐一对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的每项目标内容进行审核并反馈意见,共审核部门单位87个,批复项目227个,金额1.4亿元。
四、扶贫资金情况
2020年区本级预算按排扶贫资金991万元,其中专项扶贫资金641万元,主要是用于产业扶贫及基础设施建设;精准扶贫经费35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特惠保新增保费、教育扶贫、连千村包万户扶贫工程、健康扶贫基金、贫困户危房改造等项目。
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20年预算不做安排。(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主要是执法执勤等用车。2020年汇总部门预算安排202万元(全部为车改后单位保留的执法执勤等车辆的维护费)。(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20年汇总部门预算共计203万元。
2、2020年三公经费统计范围包括所有的一级预算部门(单位)和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
3、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因为压缩开支,遵循"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比上年减少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