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2024-22235569 | 统一登记号 | SGGB-2024-00003 | 文号 | 石政发【2024】41号 |
公布时间 | 2024-03-27 | 来源 | 石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有效期 |
〔2024〕第3期(5届48次)
石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26日
2024年3月14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长谢海蓉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2024年第3次(5届48次)常务会议。现将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集中学习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2024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作序重要精神,2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各镇街、区政府系统各部门要坚持走好绿色发展之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能源技术和我国能源安全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区情区况,抢抓新能源发展机遇,力争在绿色转型上开创新局面,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持培育优秀年轻干部,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到全区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各环节、成长进步各阶段,积极引导石鼓的年轻干部严格按照"五个自觉"的要求,牢记初心使命、顽强拼搏进取,奋力跑好历史的接力棒,当好堪当石鼓高质量发展重任的可靠接班人。要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动摇,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做好政府工作的重要要求和对今年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全力做好增强经济活力、改善社会预期、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创新驱动、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全面从严治党等各项工作,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石鼓落地生根。
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火灾事故、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发生火灾事故和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衡阳市安委会2024年第二次全会精神,听取并审议了《石鼓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起草情况报告。
会议原则通过《石鼓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区安委办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安委会名义发文。
三、审议《关于石鼓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原则通过《关于石鼓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区发改局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区委常委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区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完成情况和2024年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区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完成情况和2024年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石鼓区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候选建议项目(区级层面)》《石鼓区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候选建议项目(镇街层面)》,区政府办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区委常委会审议。
五、关于黄沙湾排渍站移交工作
(一)由成志辉同志牵头,在4月底前收回黄沙湾排渍站资产后,再交由区城建投代为管理,负责日常运营。
(二)黄沙湾排渍站管理人员经费和运营经费在区河湖长制工作经费中列支,其中,管理人员经费每年安排12万元;运营经费在2026年前每年安排5万元,设备维护、电费等开支据实支付,2026年后另行研究。区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
六、研究2024年财政预算,审议《关于石鼓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原则通过2024年财政预算和《关于石鼓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财政局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区委常委会审议。
六、审议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原则通过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研究中心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区委常委会研究。
出席:谢海蓉、仇寿海、易维、何玉竹、王磊、何一流、陈沧、卢行、郭卉、陈勇军、洪云辉
邀请:区人大办、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区总工会、团区委
请假:成志辉
列席:汤峰、王朝顺、刘国华、罗飞虎、曾庆淼、陆瑜萍、刘旭云、邓文林、廖朝辉、刘卫平、周华、王斌、曹鹃,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委融媒体中心、区政府研究中心、区财评中心、区政府督查室,角山镇、黄沙湾街道、五一街道、合江街道、人民街道、青山街道、潇湘街道、金源街道,区教育局、区科工信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城管局、区信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医保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税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综合执法警察大队、区公路建设养护分中心、区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区城建投、区农旅投、松木供电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记录:欧阳少彬、钟新宇
分送:区委书记,副书记,副区长,区委办公室,区人大
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列席会议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