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2023-85877 | 统一登记号 | SGDR-2023-00001 | 文号 | 石政发〔2023〕6号 |
公布时间 | 2023-12-06 | 来源 | 石鼓区司法局 | 信息有效期 |
《石鼓区碳达峰实施方案》解读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22〕5号)总体安排,我区组织编制了《石鼓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方案立足新发展阶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明确全区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主要提出我区碳达峰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4%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确保完成市下达目标。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GDP能源和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市下达目标,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是产业领域碳达峰行动。重点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工业行业有序达峰、推动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率先达峰和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新动能四个内容。
二是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主要包括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发展、健全资源循环和体系和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三是能源绿色清洁发展行动。涵盖了推进煤炭消费结构优化、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拓展提升能源供给能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积极参与能源机制体制改革等五个要点。
四是节能减污协同降碳行动。以提升节能管理能力、推进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要点。
五是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发展绿色建筑产业、推动城乡建筑绿色高品质发展、加强建筑能效管理水平、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技术应用和推动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
六是绿色低碳交通工程。建设绿色高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清洁绿色交通运输装备应用、推进绿色交通治理等共三点。
七是生态固碳提升行动。聚焦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大力推进农业减排固碳、参与建立碳汇补偿机制等三方面。
八是碳达峰科技创新行动。以打造绿色低碳技术和人才集聚高地、参与低碳大技术研发攻关、加强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为要点。
九是低碳生活方式推进行动。从倡导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加强低碳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党员干部培训等方面阐述。
十是碳达峰示范引领行动。开展低碳改造重点工程建设、推动零碳试点建设、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等三点。
三、政策保障
落实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和落实节能降碳政策标准、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参与环境权益交易市场。
四、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落实目标考核、提升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