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2024-22223870 | 统一登记号 | SGDR-2024-00023 | 文号 | 石政办发【2024】06号 |
公布时间 | 2024-10-23 | 来源 | 农业农村局 | 信息有效期 |
关于印发《石鼓区2024年度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角山镇、涉农街道,区直有关部门:
《石鼓区2024年度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中共石鼓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日
石鼓区2024年度粮食生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强化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部署,确保全区粮食再夺丰收,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区全年粮食计划播种面积1.6万亩,早稻稳定在0.8万亩以上,大豆种植面积0.02万亩以上,油菜种植面积0.65万亩以上,全年完成机插秧、机抛秧作业面积1万亩(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提倡早稻种植专用型早稻品种,中晚稻种植优质高产低镉品种,继续推行种植面积“单改双”,鼓励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与村组、种粮大户、农户签订农事服务协议,推进粮食生产全域机械化,普及水稻机耕、机抛、机收、机烘。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农村土地承包者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村组集体应当终止承包合同并收回发包的农村土地另行发包。
二、工作重点
1.努力发展双季稻生产,建设集中育秧设施。大力推进育秧工厂建设和集中育秧设施,把集中育秧作为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措施,引导支持各村组、种粮大户、农户与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联合育秧,稳定双季稻生产,发展代育秧服务。
2.推进全域机械化,落实机插机抛。重点推进水稻种植机插机抛,加快淘汰手插秧,开展本地农机手以工代筹方式加入农事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粮食生产,本地农户零散农机以入股的形式加入农事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作业。
3.开展示范片建设,辐射带动引领。按照省市双季稻“百千万”梯级示范创建要求,全区建立6个双季稻百亩示范片。各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选择基础条件好、带动力强的地方作为办点示范区域,示范区内按照统一品种、强化技术支撑和强化组织保障来创建,要明确一名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及时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
4.强化耕地保护,压实工作责任。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耕地抛荒和新增耕地“非粮化”,逐步化解辖区内耕地“非粮化”存量,各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的抛荒耕地和“非粮化”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限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种农作物。
5.落实惠农政策,提升种粮积极性。按照“谁种粮谁受益”的要求,对辖区内种植水稻、玉米、大豆的按105元/亩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水稻种植者发放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按上级下达资金总额与实际面积制定发放标准)
三、扶持政策
1.集中育秧设施补贴。对新建集中育秧设施,全面落实财政补贴,及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规定将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到位。中央财政资金按不超过规定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30%且不超过对应补助上限给予补帖;省级将统筹资金按不超规定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贴;区级相应统筹惠农补贴结转结余资金按不低于规定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贴。
2.机插机抛作业补贴。为确保全区完成机插机抛面积1万亩,机插(抛)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项目必须全面服务于全区粮食生产,双季稻示范片内原则上必须机插机抛。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对机插机抛的补贴政策,给予实施社会化服务主体均价63元/亩机插机抛作业补贴(省级42元/亩、区级21元/亩)。补贴面积参照北斗系统在区域范围内作业数据,验收后补贴到实施机插机抛作业的社会化服务主体。
3.双季稻种植补贴。耕地地力补贴结余资金对2024年双季稻生产给予倾斜补贴,在全区实施集中育秧和机插机抛作业,对辖区适宜开展机插机抛的农田完成年度双季稻种植的水稻种植者按早稻、晚稻种植面积分别给予220元/亩补贴;对辖区不适宜开展机插机抛的农田完成年度双季稻种植的水稻种植者按双季稻面积给予200元/亩补贴。
4.创建“百千万”双季稻梯级示范片补贴。按照全市推进双季稻“百千万”梯级示范创建的百亩示范片村补贴1万元/个(创建任务附后)。
四、资金拨付
对中央、省、市惠农政策补贴按照省市资金下达后指标文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贴,由农户自主申报,村组初核,镇(街道)审核,区级复核后通过惠农补贴“阳光审批”系统拨付。对拨付主体的惠农补贴资金由主体递交申请,镇(街道)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联合验收通过后采取直接拨付的形式进行补贴。
对区级政策扶持资金,相关主体、农户完成机插机抛作业、示范片创建任务后,向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递交验收申请,经验收通过后拨付。
五、严格奖惩
将粮食生产工作纳入区对相关镇(街道)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畴,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各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各项粮食生产工作指标考核任务的优秀镇(街道)进行表扬;对责任未压实、工作不到位、面积任务未落实的镇(街道)和责任领导将予以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对被市里约谈、全年被区里通报批评或挂牌督办两次及以上、没有完成粮食生产面积产量和机插机抛任务等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严肃追责问责。
六、其他
1.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2.本方案从印发之日起执行,《石鼓区2023年度粮食生产奖惩方案》(石农领发〔2023〕3号)即行废止。
附件:1.2024年石鼓区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24年石鼓区水稻机插机抛目标任务分解表
3.2024年石鼓区双季稻“百千万”梯级示范片创建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24年石鼓区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镇街 | 粮油作物 | ||||
水稻 | 大豆 | 油菜 | |||
面积(亩) | 产量(吨) | 早稻面积(亩) | 面积 (亩) | 面积 (亩) | |
角山镇 | 9600 | 3800 | 4800 | 100 | 4500 |
黄沙湾街道 | 4800 | 1900 | 2400 | 100 | 1800 |
金源街道 | 1600 | 800 | 800 | 0 | 200 |
合计 | 16000 | 6500 | 8000 | 200 | 6500 |
附件2
2024年石鼓区水稻机插机抛目标任务分解表 | |||||
市州 | 县市区 | 承担任务村(社区) | 所在 镇街 | 承担的 任务面积(亩) | 备注 |
衡阳市 | 石鼓区 | 角山村 | 角山镇 | 700 | |
衡阳市 | 石鼓区 | 三星村 | 角山镇 | 200 | |
衡阳市 | 石鼓区 | 杨岭社区 | 角山镇 | 300 | |
衡阳市 | 石鼓区 | 利民村 | 角山镇 | 1200 | |
衡阳市 | 石鼓区 | 和平村 | 角山镇 | 1700 | |
衡阳市 | 石鼓区 | 旭东村 | 角山镇 | 1100 | |
衡阳市 | 石鼓区 | 前进村 | 角山镇 | 200 | |
衡阳市 | 石鼓区 | 灵官庙村 | 黄沙湾街道 | 700 | |
衡阳市 | 石鼓区 | 朝阳村 | 黄沙湾街道 | 100 | |
衡阳市 | 石鼓区 | 松木村 | 黄沙湾街道 | 1000 | |
衡阳市 | 石鼓区 | 青石村 | 黄沙湾街道 | 1200 | |
衡阳市 | 石鼓区 | 三里社区 | 金源街道 | 1300 | |
衡阳市 | 石鼓区 | 金兰社区 | 金源街道 | 200 | |
衡阳市 | 石鼓区 | 新安社区 | 金源街道 | 100 |
附件3
石鼓区双季稻“百千万”梯级示范片 创建任务分解表 | ||||
序号 | 镇街 | 双季稻百亩示范片任务数量 | 备注 | |
1 | 角山镇 | 3 | 和平村、利民村、 旭东村 | |
2 | 黄沙湾街道 | 2 | 灵官庙村、松木村 | |
3 | 金源街道 | 1 | 三里社区 | |
合计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