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谢海蓉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2024年第5次(5届50次)常务会议。现将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集中学习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关精神。
会议强调,要强化思想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上来。要把握学习重点。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这次学习教育的重点,区政府系统各部门要带头学深悟透,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推进石鼓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精心组织谋划。各部门党组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要注重融入日常学、融合业务学,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党的组织生活、廉洁文化建设等贯通起来,与部门重点任务有机融合、协同推进,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关于石鼓区人民政府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有关工作
(一)原则通过《关于召开区人民政府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的通知》,会后由区政府办牵头,区信访局、区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等部门共同配合,全面做好会议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按时召开。
(二)原则通过《关于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关于印发石鼓区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石鼓区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对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区政府办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发文。
三、关于信访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国省关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部署要求、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听取了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信访工作扎实有效,信访成绩可圈可点,形势明显好转,总体平稳可控。
会议要求,区政府领导要发挥牵头包案作用,持续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会议明确,由陈勇军同志牵头,全力抓好衡阳市第三橡胶厂改制(宏益轮胎)信访积案化解。
会议强调,要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区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谋划布局,各镇街、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研究,努力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信访工作目标。
四、关于禁毒工作
(一)原则通过《关于表彰2023年度禁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区社会化禁毒事务中心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禁毒委名义发文。
(二)区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严格按照《石鼓区禁毒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区禁毒办、区公安分局要紧盯缉毒执法、吸毒人员管控等重点任务,努力推动2024年禁毒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审议《石鼓区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
原则通过《石鼓区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由区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发文。
六、关于2024年全区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调整工作
原则同意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社会散居孤儿、HIV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集中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一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二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进行提标: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由原650元/人/月提高至700元/人/月;
(二)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标准由原845元/人/月提高至910元/人/月;
(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分别由原80元/人/月提高到90元/人/月;
(四)社会散居孤儿、HIV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由原1100元/人/月提高至1150元/人/月;
(五)集中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由原1500元/人/月提高至1600元/人/月;
(六)一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由原1100元/人/月提高至1150元/人/月;
(七)二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由原550元/人/月提高至1150元/人/月。
新标准均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4月底前要将残疾人“两补”提标资金补发到位,5月底前要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提标资金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