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人民政府
关于阳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区属事业单位:
区政府同意:
阳冰同志任五一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黄曦同志任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主任;
汤峰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益波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正国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许娜娜同志任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隆军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任晓军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程序办理。
石鼓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