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人民政府
关于钟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区属事业单位:
区政府同意:
钟鸣同志任区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朝顺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国华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旭云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政府督查专员职务;
周华同志任区政府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胡成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伍珍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罗正华同志任五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伍欢同志任区司法局派驻五一街道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艳同志任区司法局派驻人民街道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文化旅游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欧阳少彬同志任区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样同志任区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意萌同志任区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颜倩同志任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姣同志任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高敏同志任区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罗婧青同志任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罗小伟同志任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劲同志任区河湖和水资源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双强同志任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明松同志任区全民健身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芬同志任区文化旅游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向海波同志任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语斯同志任区审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尹磊同志的区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贺程杰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剑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颖飞同志的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郅珉同志的五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祥同志的区全民健身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匡安平同志的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谢佳强同志的区审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程序办理。
石鼓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