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人民政府
关于邓辉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区属事业单位:
区政府同意:
邓辉达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宁波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灿阳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元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毛婉懿同志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菲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敏同志任黄沙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汤济宇同志任人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善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云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晓玲同志的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品同志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文辉同志的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彭江武同志的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子林同志的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唐柏生同志的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丹同志的黄沙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露锋同志的人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谢桂军同志的青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程序办理。
石鼓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