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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42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9-16 09:46     

对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429号建议的

对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429号建议的

答      复


石政建复〔2020〕3号(B类)


冯丽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衡阳城区部分楼顶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简称"双创"),根据市创卫办《关于开展屋顶楼道地下室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区开展了如下工作:

纳入整治考核范围。按照"双创"工作要求,我区出台了《石鼓区城区城建城管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将建筑楼顶环境整治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并于每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镇街、社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联合专项整治。我区联合市、区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对小区楼顶通道地下室环境卫生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楼顶各种乱象进行摸底。

按照市城管执法局《背街小巷卫生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了屋顶楼道地下室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督促各社区、物业公司全面清理楼顶杂物、废弃物和垃圾;拆除乱搭乱建铁棚、广告牌。截至目前,我区共清理横幅300余条,牛皮癣20000余处,劝离散发小广告人员100余人次,清理堆物80余车次,清除破旧广告牌50余块。

目前,我区已经实施"三清三建"的社区,在房屋四周、屋顶、阳台等处擅自搭建的各类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已基本拆除,屋顶垃圾已基本清理完毕。下一阶段,我区将启动"三清三建"升级版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并结合《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大楼顶环境综合整治。

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我区将楼栋楼顶环境整治纳入社区环境管理考核范围,实行楼长负责制,由社区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镇街城管执法大队配合整治,区城市办抽检督办,建立区、街、社区三级分工协作,扎实有序地推进整治工作,有效巩固整治成果。

四、加强宣传教育。在小区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入户走访等形式,将整治工作进一步宣传到千家万户,着力营造人人理解、人人参与的宣传氛围,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鼓励人民群众自觉维护公共环境。今年以来,我区开展宣传活动共12次,出动工作人员100余人,执法车共50余台,制作宣传标语40余条,发放《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手册5000余份。

五、设立举报平台。我区在各社区公示栏设置市创卫办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居民举报各类违规行为。同时,"12345"政府服务热线、数字城管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接受广大市民投诉、举报和问题反馈等信息。对于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形成城市管理工作反应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鼓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





责任领导:王砺                 承 办 人:陈柏春                      

联系电话:0734-8226355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2),市政府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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