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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关于石鼓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石鼓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6-17 11:46     

关于石鼓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14号建议的答复

20223号(A

 

张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蒸水以北区域街道社区小微工程项目经费投入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社区小微工程专项经费主要是指主次干道人行道板砖的维修经费,主次干道人行道板砖的维修原来由市住建局承担,后来下放到区住建局,市财政下放给我区主次干道人行道板砖的维修经费为80万元,我区根据实际情况全区安排主次干道人行道板砖的维修经费210万元,区财政多安排了130万元。蒸水以北区域共有3个街道办事处,分别是五一街道、合江街道和黄沙湾街道,安排的主次干道人行道板砖的维修经费标准是根据区住建局实际发生额安排的,即财政每年安排经费10万元/街道,主次干道的人行道板砖维修应该由街道实施,下放到社区的应该由街道支付给社区经费,街道或社区维修后要加强管理,防止人为破坏,减少维修经费开支,这也是区政府将主次干道人行道板砖的维修下放到街道、社区的主要原因,做到维修和管理的权责一致。。至于您反映经费不足的问题,如果是其他的小微工程,区财政已安排惠民项目资金10万元/社区,社区可统筹使用。

感谢您对区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鼓区财政局

  2022617

 


责任领导:张晓玲                  承办人:汤笑妮

联系电话:8177801

抄送:区人大联工委,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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