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鼓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32号建议的答复(B类)
黄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石鼓区107国道路段灯数量少和亮度不够及安装监控摄像头问题的建议》(第3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建议中所反映的问题,我局组织区公路养护中心、区交警大队等部门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就相关问题与市直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具体情况为:
107国道道路灯属于市路灯管理处管理,监控属于市交警支队管理,经过协调沟通,市路灯管理处已将该路段路灯纳入2022年建设计划,计划年底前完成建设,监控摄像头安装一事,区交警大队已多次跟市交警支队报告,需待市里批复后实施。今年2月份在107国道环境生物学院前建设了不停车检测系统,配备了多个高清摄像头,下阶段,我局将继续跟踪对接相关部门,督促各部门加强设施设备管理,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明亮、干净、优质、舒适的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鼓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5日
责任领导:任晓军 承办人:肖志龙
联系电话:8177537
公开情况:公开
抄 送:区人大联工委,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