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鼓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石农建议办〔2023〕2号(分类:A类)
陈宽新等二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使用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有开展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规范农村土地流转,遏制耕地抛荒,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实施耕地地力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鼓励农民工返乡务农,不断提高农村土地使用率,增加农民收入。一是完善土地流转管理机制 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各镇、涉农街道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二是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管理 区政府印发了《石鼓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就土地流转总则、原则和方式、条件和程序、流转管理、相关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出台了《石鼓区都市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实施细则》、《石鼓区遏制耕地抛荒工作“六严”措施》等文件,加强流转土地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浪费农地资源,防范承包农户因流入方违约或经营不善遭受损失。对造成土地抛荒超过2年的,发包方应及时依法收回并终止土地承包关系。对流转土地出现抛荒的企业,实行退出机制,由所在村承接处理,同时终止对抛荒农业企业的一切扶持优惠政策,坚决防止“流而不用”现象出现,规避土地流转潜在风险,提高土地利用率,坚决制止“非农化”,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纠正,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利益。三是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我区开展耕地地力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2021年以来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项,项目建设面积共7000亩,涉及角山镇和黄沙湾街道6个行政村,总投资约11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改善了项目区灌溉条件,灌溉保证率提高到90%,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改变了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了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促进项目区农民增收。
目前,全区农用地总面积7.62万亩,签订流转合同的面积1.42万亩,土地流转率为18.63%,其中,耕地流转0.7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4.21%。发展农业专业化经营,农村经营的主体多样,截至2022年底,全区共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5个、农民合作社57个、家庭农场43家、种养大户33户,全区2022年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8828元,居城区首位。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仍将继续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土地的使用率。
1、完善基础设施进行土地提质
充分利用国家政策资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对现有的山塘、水库、堤坝、水渠等的蓄水能力、病险情况进行现场勘测,提出合理的治理方案,进行修复、加固,提高灌溉能力;对一些小块田土,开展土地整理,并修建一些机耕道,方便农机进出,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减轻劳动强度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对缺水高岸田,采取挖深井、引水、滴灌等措施,改善用水条件,提高土地使用率。
2、政策支持引领发展适度规模
认真落实区政府《石鼓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石政办[2022]28号)、《石鼓区都市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设立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产品保鲜、加工设施建设、搭建电商平台,并给予资金和贷款贴息等金融支持。引进工商资本,鼓励土地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有序流转,指导农机合作社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机械化、规模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3、采用多种模式充分利用土地
因地制宜指导农户、经营主体选择适宜的种植作物和种植模式,发展循环农业。种植适宜作物,高岸田缺水田种植红薯、大豆、玉米等旱粮,水源充足的田扩大双季稻面积;提倡多季种植,采用稻-稻-油、稻-稻-粮、稻-稻-菜、稻-稻-草籽等种植模式,改善土壤生态环境,增加地力,提高复种指数;发展立体农业,作物间套种、间种,种养相结合,如玉米间作大豆,稻田养鱼、养虾、养泥鳅、养鸭等立体生态模式,以实现土地的充分利用,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乡村振兴。
石鼓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8日
责任领导:王素纯 承办人:盛玉荣
联系电话:17347055778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人大联工委,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