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石鼓区四届四次会议
第50号提案的答复
石住建提复〔2019〕5号(B类)
王*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保护和重建香庵山公园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政发〔2015〕7号)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区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2018年度为1565元/月)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人均年收入介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2018年度为1565元/
月)至100%(2018年度为2608元/月)之间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针对您提出的以公租房安置香庵山等地197户危房住房的建议,区住建局多次与五一街道对接,五一街道、望城路社区现已对197户危房住户进行全面摸底宣传,发动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住户申报公租房,审核合格后再按程序组织摇号进行实物配租,以彻底消除香庵山危房安全隐患。
香水庵已划入来雁新城五一路片区棚改范围,由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我局正向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反映建议保护和重建香水庵,还原《香水庵诗》绿水青山、意境幽远。
感谢您对香庵山危房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关心和对我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
2019年7月22日
责任领导:胡振华 承办人:吴涵
联系电话:15575511338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