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石鼓区四届四次会议
第36号提案的答复
石城管提复〔2019〕9号(B类)
唐衡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噪声控制的意见和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目前城市噪声污染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商业噪声、娱乐噪声、交通噪声、建筑噪声等,建议政府修改完善我区噪声污染管理具体办法,统一对城区各类噪声污染进行整治工作,明确整治内容、整治区域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使治理行动有法可依,有切实可靠的章法。
2、加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噪声污染对生活环境的影响危害,并就噪声污染相关规定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噪声污染的认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环保、城管、文化、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加强噪声源头管理,对各类噪声污染现象进行有效引导和治理,整合执法力量,突出执法成效。
4、我局依照城市管理职能职责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取其他方法发出噪声的损害行为,取缔经营摊点使用音响沿街叫卖,依法严格管控夜市、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现象,督促建筑施工场地严格落实防噪降噪措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7月18日
责任领导:陈柏春 承 办 人:任中衡
联系电话:0734-8226355(办公室)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