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
答 复
石政提复〔2020〕4号(B类)
乐*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居民小区电动车充电行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
我区组织住建、城管、应急管理、消防以及各街道通过宣传版面、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在各居民小区广泛宣传和引导电动车规范停放和安全充电。通过"消防七进"等活动,播放电动车火灾警示教育片,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让群众深刻认识到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的危害性,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规范小区电动车停放
我区对各小区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以打通"生命通道"攻坚行动为契机,对电动车停放进行明确要求,在各小区划定了专门的电动车集中停放区域,对于电动车占用消防通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以及违规充电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加快便民充电项目建设
目前我区已经开展实施省示范老旧小区改造管线整治及充电桩项目建设、莲湖广场充电桩项目、石鼓广场充电桩项目和西湖二村社区充电桩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50万余元。同时,我区组织镇街、城管、住建等单位制订电动车充电建设和管理等专项方案。
加大向上争资力度
我区积极研读相关政策,主动向上级争取城建相关资金,结合石鼓区老旧小区改造逐步解决电动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居民小区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鼓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
责任领导:王砺 承 办 人:蒋夏林
联系电话:13117541758
抄 送:市政府办(2),市政协提案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