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教文体发[2018]23号
关于准予衡阳市石鼓区小天鹅幼儿园变更法人代表的决定
衡阳市石鼓区小天鹅幼儿园:
你园报来的《关于变更衡阳市石鼓区小天鹅幼儿园法人代表的报告》及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坐落在衡阳市石鼓区松木乡朝阳村沙子皂15号的石鼓区小天鹅幼儿园变更法人代表,小天鹅幼儿园法人代表由罗海燕变更为封秋菊,
办学性质为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承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政策要求,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其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办学内容、层次、形式、性质、地址
不变。
学校变更法人代表后,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遵守办学章程,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财务管理,依法依规办园。
自2018年5月31日起执行。
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年5月31日
主题词
: 变更 决定
报
:衡阳市教育局
发
:教文体局相关股室 相关学校
主送
:衡阳市石鼓区小天鹅幼儿园
抄送
:区民政局、公安分局 、价格监督局、地税局、政务中心
衡阳市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年5月31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