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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 关于石鼓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未提交年检材料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4 15:16     

  石鼓区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我局2018年5月14日下发的《关于对石鼓区内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文件之规定,截至2018年6月30日,仍有部分学校未向我局提交年检材料,根据《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督导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培训机构未参加年检评估不得继续从事培训活动,审批机关对年检评估截止日期前未参加年检评估的培训机构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仍未申报年检评估的,视为自动放弃办学资格,依法进行注销”。请未提交年检材料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照此规定,三十日内提交,逾期未提交,我局将依法处理。

  衡阳市石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日

 

  附件:未提交年检材料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单:

             衡阳市妇女创业与再就业培训学校

             衡阳市石鼓区魅力人生美容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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