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衡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衡政办发〔2015〕7号)文件精神要求,经区、街道、社区审核,现将我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第一批)特殊对象和一般对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名单有任何疑问和异议,请在2017年8月10日至8月16日期间向石鼓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
石鼓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34-8177172
附:石鼓区2017年第三季度公共租赁住房新增审批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