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律师工作管理,防范律师执业风险,促进律师诚信建设,按照市司法局2016年度律师工作专项检查的安排部署,我局决定在9月12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辖区内2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工作专项检查。两家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比较重视,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对照检查标准,组织律师自查,清点核对卷宗,进行补缺补漏。检查时,各所材料提供比较完整,保证了检查工作顺利地完成。检查采取了听、查、看等方式,通过律所自评和检查,共查阅律所业务卷宗20卷、各律所规章制度汇编及收案、收费登记本。从检查情况看,两家律所均能按照通知要求和各项规定,有部署、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律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完善情况、统一收案、收费登记情况、律师承办案件情况总体状况较好,与往年相比都有一定提高,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一、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律所和执业律师的执业活动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
1、案卷装订不规范,未按目录装订;案卷资料不完善,授权委托书、代理合同无签订时间;案件登记本有漏登项目。
2、律师业务质量参差不齐。少数律师存在办案不认真,办理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案件仍存在庭审记录、辩护词和代理词过于简单,甚至出现个别律师庭审不做记录、无辩护词和代理词。
二、整改要求
1、做好立(结)案登记。各律所应该由专人负责使用市律师统一发放的立案登记簿对案件进行登记,作为原始记录备查。
2、重视业务档案归档。律师业务档案是反映律师承办案件的真实记录。建立科学、规范的业务档案的管理,要求各所按照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律师档案必须在结案后三个月内,交律所档案员归档。
石鼓区司法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