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省委省政府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病救治救助工作,现将救治救助任务,标准及要求、对象、流程及定点医院向社会公示,接收群众监督。
救助任务
全区救治救助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25人
补助标准及要求
区政府采取发动单位和家庭缴费、政府资助等方式,确保患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三项基本医保)。患者在医院的救治费用先由三项基本医保、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再由省、市、区及财政按人均5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救治救助对象
1、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2、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在3级以上,且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3、关锁及流浪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患者救治救助流程
摸排登记患者→监护人申请→定点医院专科医师复核→区级卫生部门审核→定点医院收治→考核验收。
救治救助定点医院
住院治疗实施定点救治,按照属地就近和患者自愿原则,指定衡阳市第一精神病医院、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为石鼓区定点收治医院。
咨询电话:8177550
石鼓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