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街道各党支部: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区委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现就做好全街道党员冬春训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重点,认真组织党员冬春训。全面领会并传达党的十八大和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在认识上达到新的高度,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骨干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和谐潇湘作出应有的贡献。
2.以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纯洁性为目标,扎实开展民主评议。要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实际召开好党员大会,按照学习动员、总结自评、民主评议、组织审定、表彰和处置五个阶段分步实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方法步骤
1、学习教育。学习内容: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方式: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可以采取小型、多样、灵活的方式。
2、总结自评:党员个人对照党员标准以及岗位职责、目标管理要求,联系本人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进行自我总结鉴定,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明确努力方向,并填写好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登记表。
3、民主评议。组织党员开展自评、党员之间的互评,再由群众对党员进行“点评”,评议后组织对党员履行权利和义务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
4、组织审定。由各支部以民主测评情况为参考依据,对每位党员的思想作风、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比,确定评议等次。得“不合格”测评票相对较多,或有规定的“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情形的,应该定为“不合格”。
5、表彰和处置。党支部对初步确定的“不合格党员”进行初审和调查核实,收集当事人、知情人的书面旁证材料,并进行组织谈话,听取当事人的检查和申辩,汇总情况形成评定意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方式通过优秀党员名单,表决不合格党员评定意见,征得支部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以上同意后,形成决定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并做好公示。
三、相关要求
1、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支部要将开展党员冬春训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2、明确要求,严格标准。各支部要准确掌握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要求,在加强对党员思想教育的同时,对照党员标准和要求,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3、积极推进,客观总结。各支部要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并于2月26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结果,3月15日前将党员冬春训工作总结上报至街道党政办。
中共石鼓区潇湘街道工作委员会
二0一五年二月十日